買了中古翻新透天,但在交房前發生一些問題............

本人剛在10月初下訂買了一間中古翻新透天,並準備在11月初交屋過戶。
但前兩天,仲介通知屋主在翻新時,造成隔壁透天屋頂滲漏,同時外牆有越界占用隔壁磚牆之鐡皮工作物。
現時屋主和隔壁屋主已簽訂了和解書,承諾會賠償漏水修繕費用,及在12月中前拆除越界占用隔壁磚牆之鐡皮工作物。
因此,交屋過戶必須延期,要待拆除越界占用物後才可交屋。

小弟完全沒有經驗,請問各位以上是做法正確嗎? 因此延期交屋,有違返買賣合約嗎?
2017-10-16 15: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wkimying wrote:
本人剛在10月初下...(恕刪)

覺得不妥就退屋吧~
違反買賣合約~
最多應該就只能要求不買退屋吧~


樓主如果還想要這房子~
應該要著眼於和隔壁處理的情況~
還有這樣子弄完後會不會損及你原有應有之權益~
(EX:原本是隔壁有事,弄完換你這戶有事~
賠不賠償~對這筆買賣的影響應該不大~


請先確認自己想要什麼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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