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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懋建設新大樓公設開燈推銷,電費分攤轉嫁新住戶合理嗎?

延續前一個主題,新大樓公設開燈推銷,電費分攤轉嫁新住戶合理嗎?
今天和客服談過,表示建設公司承習一慣作業,合法不怕批評,自己也想爭公道,客觀敘訴,提供追蹤和參考
建商客服是標準賣房銷售的保值論者,建商的中心思想,公設和外牆開燈好看保值,住戶分攤公電是投資未來,不過客服先生沒法說服自己住的大樓管委會晚上開外牆燈,說服力挺弱的。
自己是務實論的首購族,我的主張是前陽台屬私人的財產,未經本人同意,在交屋後開燈是侵權,1樓房間型公設,無人使用,開燈是不正當行為,我認為是浪費電,不應該我分攤,建商開燈,應該設電錶自己出錢。
建商客服立場蠻堅定的,沒聽到不好意思為這種小事打擾之類的話,一來先分析本棟大樓公電400多,不多,沒搞清楚我不是為錢,主張保護自己權益,房間型公設無人使用燈火通明,是浪費錢,還要我出不合理,簡單說,自己變成了被拔兩層皮的羊,老話房子保值是地點,建材,主戶,其次是外觀,外觀只有在新屋銷售期,吸引人,首購族要到換屋,N年後,價值論大該說給投資客,比較重聽。
我會走下去後面的流程,學經驗,存證信函,調節兩次,提告,挺好奇建商可以撐到那個階段,我自己本著學經驗的想法,用電一直都是新買房和建商爭議處,大部分都是建商妥協,好奇福懋底現到那理。
2016-03-10 21:50 發佈
ludidi wrote:
延續前一個主題,新大...(恕刪)



這樣算下去沒完沒了吧?

如果你買的新大樓只入住五戶 其他都還沒銷售出去

然後你需要櫃檯秘書 保全 清潔人員等

但五個住戶的管理費收入根本不足以支出

這種時候建商可以要求你們五戶還是要分擔所有費用

否則要把管理服務人力全部撤除嗎?

住戶們我看只會以什麼銷售考量 整體形象 建商叨擾住戶要求補貼等說詞要求建商補助費用吧?

ludidi wrote:
延續前一個主題,新...(恕刪)


你要不要乾脆賣掉算了?

買個房子還要弄到一直上來01闡述你的理念跟思想

還要浪費網路資源給你占一個版面,之前那篇都沉掉了

你想刷存在感就編輯那篇就好了,何必再重發?

現在幾乎每一家建商都是這樣搞,我看你自己蓋房子算了

這麼不喜歡為何不趕快去法院告一告一直跑01發文幹嘛?

連我問你有沒有經過契約審閱期,都沒回答我

我看以後當你鄰居會很可憐

----------------

而且錯字一大堆看了很痛苦,記得以後跑法院狀紙內容別寫錯字

會被笑掉大牙
謝謝指教,契約我逐字讀過,還跑去問過代銷一次,人生第一棟房子總要特別小心,契約不會明寫要幫建商分攤銷售成本, 如果事先知道一定反對這一條,建設公司說真金不怕火煉,我也不客氣把建商的大名放上去,我是首購族,幫自己也是幫廣大的首購族發聲,買房子負擔很重,還要幫建商分攤成本,有契約有如何,公平正義自在人心,該爭取的當仁不讓。
福懋........
恩恩........
恩..........
恩.........
自己看著辦吧~

其實外觀的燈架在哪層樓在銷售時期就已經公佈了,
事後如果要在argue的話確實比較難處理,
畢竟一開始有疑問就應該在簽約前溝通清楚,
白紙黑字寫清楚。
真的良心建議……住要放寬心,人生才會更快樂。
樓主應該換成自地自建的透天,沒任何額外費用的房子才能過的開心了,
不然依這個標準,大樓管理裡面應該很多可以讓你堅持的點,
現在建商都很聰明……早就把所有該有的項目都寫入合約了。

我記得大樓通常陽臺燈不會開整晚,大多都開到晚上10-11點,就會自動熄燈了。

ludidi wrote:
謝謝指教,契約我逐...(恕刪)

有契約如何?
你不同意沒人逼你簽啊
簽完了才說不公平
為什麼不在簽約前拿出來說?
你簽了,然後跟外面的人說你講話當放屁沒有效力的是嗎?
楠梓土地也沒貴到哪,
房子賣一賣
自己出來蓋,
不想要燈點蠟燭放火炬都沒人管得著你

ludidi wrote:
謝謝指教,契約我逐字讀過,還跑去問過代銷一次,人生第一棟房子總要特別小心,契約不會明寫要幫建商分攤銷售成本, 如果事先知道一定反對這一條,建設公司說真金不怕火煉,我也不客氣把建商的大名放上去,我是首購族,幫自己也是幫廣大的首購族發聲,買房子負擔很重,還要幫建商分攤成本,有契約有如何,公平正義自在人心,該爭取的當仁不讓。


我也是首購族,我不需要你幫我發聲

你自己爭取你自己的東西別講的好像是救世主的感覺

買房子負擔重那你幹嘛買?開賓士不繳罰單的人看多了啦

快點去告一告來更新進度比較重要
如果建商為了銷售~讓外牆開燈或者空屋陽台開燈~
增加夜晚銷案的賣相...不知道樓主是因為分擔電費在抱怨嗎???

那如果之後一直沒人買~一直沒人入住~那管委會的經費是???你現在五戶要全付??
你要不去問其他四戶的意見~大家都沒意見,你在那邊該該叫也沒用~畢竟這是民主社會!!!
我跟你大樓情況一樣

整體住戶不到一成,
銷售期間是需要很多「形象費用」
我這兒的建商都有事先說明,
也有在電梯裡貼上公告
「某棟某樓某戶架了廣告投射燈,
電費由建設公司負擔,
特此公告,未免住戶疑慮⋯⋯」

陽台景觀燈、梯間氣氛燈、
公共空間室內燈、水池造景燈等等..
這種東西,
你覺得浪費,
但是別家住戶不一定這麼認為呀。

先和管委會溝通,
不要理直氣壯,
而是要和氣生財。

ps. 住戶不到十戶
按契約是要自己追垃圾車,
經過善意溝通,
管委和代銷協助下,
建商原本要先設置垃圾子車
後來就直接改訂為垃圾壓縮處理機。


我是首購族
也是第一次住大樓

朋友囑咐我有個觀念很重要
「不是繳了管理費 就戶戶是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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