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樓主體外牆的夜間造景燈光,和公共區域的水電費,不是應該由每月繳交的管理費中支應嗎?還是會分攤到各住戶的水電費中?昨天先跟建商要合約書來看,看到其中一條是寫說,大樓公共區域的水電費會分攤到各住戶的水電費中,請問這是正常的嗎?因為我沒住過大樓,不是很瞭解,所以想請問一下各位,謝謝
這兩種收費方式目前都有.各有其利幣.所以就要看最初建商是如何申請的.當然你們在管委會成立後也可以依區權會的決議結果變更.不過要以管委會的名義向水電所屬公司重新申請收費方式變更.這需要全體住戶都簽名同意.手續是蠻麻煩的~~
Jarvis47 wrote:請問一下,大樓主體...(恕刪) 公共水電費採分表或由管委會繳納,這兩種方式長期以來都同時存在,看建案銷售時如何設定,交屋後大概一直沿用下去。戶數太少有可能不設管理員,那分表比較有利,才不會發生公共水電費沒人繳被拆表,若是管理可以正常,由管理費支出比較公平,不管大小戶都是按權狀坪數比例分攤,分表的則是按電表數平均分攤,小坪數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