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左營區 鄰近瑞豐夜市 某新成屋
朋友簽下合約
第一次驗屋 發現磁磚有裂痕及排水管沒接好 建商保證一定全部處理到好
第二次驗屋 工務啥都沒處理
第三次驗屋 水管接好 但磁磚還是裂的根本沒換
建商方表示: 我們就是要這樣交屋 磁磚沒有要重舖 你們不滿意我們就直接解約吧!
搞的買屋人不愉快 於是直接解約
我想瞭解一下
新成屋交屋驗屋時 像這樣磁磚有裂 外觀有損毀或瑕疵的問題
買屋人是有權利要求處理的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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