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路邊停車/殘障手冊

因家人有殘障手冊...
路邊停車之前不管有沒有放殘障手冊在擋風玻璃處
收費員掃描後都會放置0元停車費的單子在雨刷上
(系統應該會自動判別該車是否申請過殘障手冊)

近幾年政府規劃成領有殘障手冊的汽車依規定一天內能免收費停4個小時
超過4個小時照常收費

但是~~~~~
今天家人卻收到了停車帳單未繳通知
經我們回想後發現那次似乎忘記放置殘障手冊
可是收費系統似乎不會再自動認定此款車領有殘障手冊的所有人
所以繳了2倍的錢.....

政府之前明明有自動偵測的系統...
為何改制以後卻取消了呢?
實施政策途中也並未明確告知...

等到催繳通知來了以後才恍然大悟

問: 政府在這方面是否有宣導過呢??

(PS:在此並非引戰...主要希望了解政府是否宣導過?
並且告知一下類似條件的人免得再成為冤大頭....)
2014-10-16 1:12 發佈
math305 wrote:
因家人有殘障手冊.....(恕刪)

對這些家庭領有殘障手冊卻讓其他人濫用的政策真的是太奇怪了

每年除了少付一堆稅金

居然連路邊停車也不用錢

想到前屏東縣長夫人的賓士殘障車

這些濫用的人臉皮真的厚的不得了

政府應該規定在領有殘障車牌的兩側及前後噴上30cm直徑的殘障標誌

強化殘障車輛的弱勢用途且讓正常人士易於分辨並禮讓
我老婆有不需重新鑑定的先天性血液疾病所以領有殘障手冊
家裡的車登記她名下,有到市政府辦理登記請領停車證
今年(103)4月1日起改換計費標準之前

有接到發文通知依時間至指定地點換發新證
同時也有附上連結裡的附件Q&A

高雄市公有停車場停車優惠




之前有宣導過約二個月吧!我家也是有同樣的遭遇忘了放證而繳正常費用。
然我尊重现行的制度,因為市府的停車抄收員,皆是委外的,各位的一個動作可以讓個資不外漏,還是選擇將資料全給抄收員看呢?
一個動作享褔利,少個舉動多繳費。
尊重應享之規矩。
那可能家人有收到公文忘記了

現行政策可以保護個資固然不錯

下次真的要記得放手冊...以免再次收到催繳通知了

math305 wrote:
因家人有殘障手冊.....(恕刪)

逃漏稅的大洞
我覺得這應該不是大洞吧. 所謂的政府稅收. 主要還是以國民所得跟公司行號所得為主. 我沒有領殘障手冊, 也對開雙B的殘障手冊的車輛不于認同, 但是說是逃漏稅, 這帽子蓋太大了.




如果繳稅可以使家人身體健康不用領手冊...
那我寧願繳稅...
何苦這樣說呢!
說的好像領手冊的都在逃漏稅

CNNWBT wrote:
逃漏稅的大洞...(恕刪)
朋友轉述…

事情就是這麼巧

領有殘障手冊,去辦理換証時,將車子停在殘障停車格內竟被拖了…

所以不管如何,車子停在殘障停車格,証一定要放

當下朋友氣瘋了…因為要換証,要以舊換新…所有會有空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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