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拍過點交的案子,但法院註明屋主自住,去社區打聽時又有人說其實是屋主的親友住在裡面,租約不明!仲介跟我簽的約是會全權幫我處理到“好”,空屋交給我。但是佣金要5%。回下一樓:沒錯,我就是一拍流標,二拍以高於一拍底標拍到的,仲介也是說如果前屋主搬走後才發現有被破壞,他們會在佣金金額內負責修繕好再交屋(不知信心何來),雖然交屋後沒有東西被破壞,但流理台很破舊,浴廁也很老舊,連牆壁都有之前地震留下的裂痕,所以原本擔心會破壞的東西都還是花錢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