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帶了三位朋友到我家大樓的泳池游泳,突然間管理員前來阻止,他說因為有住戶反應,所以現在規定只有住戶本身才可以使用泳池,當場要我把朋友帶離開泳池,這讓我有些尷尬.....
大家買有泳池或其他公共設施的大樓不就是希望自己的家人朋友或是親戚到訪時可以一起享天倫同樂,我相信使用公設時有住戶本身陪同且不要太誇張,其他住戶應該都能夠接受吧(誰沒親戚朋友?)
我覺得如果禁止住戶朋友使用那是否往後使用率就變低?是否宴會廳、KTV、交誼廳...也都該只限住戶本身才能使用?
不知道各位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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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問各位神大~
1.
付費:若採用付費制,不怕住戶帶更多人來嗎?是否會有"反正我有付錢你管我帶多少人"?
到時候是否會更亂?
2.
住戶定義:若是你的老爸老母,公公婆婆來暫住幾天想要使用公設,那他們到底是住戶還是非住戶?
我個人覺得可以使用泳池人數管控,要使用的住戶前往登記人數,泳池人數滿就開始管制
這樣一來大家可以維持泳池的品質,應該也可以預防那些厚臉皮帶"太多"朋友的住戶
大家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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