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一段時間就會在報上看到某某建案廣告不實遭到罰鍰。不過那罰鍰也太輕了吧,就那20萬30萬的罰款建商只要把單坪價格往上加個1萬就賺好幾十筆罰單的錢回來。政府要罰也要有點力,不然只是幫建案上報打打新聞,算起來還比建商自己登廣告還便宜。雖然每次看到"六分鐘直達","文化中心旁","亞洲新灣區延伸帶"這類的廣告詞也總是會心一笑,但還是希望建商廣告能夠真實一點!
Captain Pink wrote:總是一段時間就會在報...(恕刪) 這種幾分鐘到哪裡真的很難講. 之前看到一堆15分鐘到巨蛋, 到美術館的. 如果沒塞車的話, 我15分鐘幾乎快要可以從美術館區飆到蚵仔寮了, 所以真的也沒有廣告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