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現大樓和環保公司簽了五年約 各位大大的住家都簽幾年呢
chibobtw wrote:
等到現在管委會都相應不理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或是介紹有經驗的律師 謝謝
基本上 管委會的組成是由住戶選舉 除非選舉不公正不正當
否則是有權決定社區事務的 所做的決定自然是合法 如果不同意只能去參選下一屆的委員參與事務
這個問題如果有弊端的話 假設 合約書內容對社區不利 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或者是委員有中飽私囊
再這個假設前提之下 可以招開臨時所有權人會議 1/5所有權利人連署 在會議上提出表決 否決委員會決議
或者向現任的管委會成員逐一遊說 請他們針對合約去做修正 或者廢止 重新招標
當然這都是針對有弊端的前提 但是奉勸樓主一點就是
既然是社區事務 當然是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主 無法事事如自己所願
況且管委會很多社區都是參與度不高 沒人想當 除非有油水另當別論
既然有體制內的解決方案 最好還是以既有的合法手段去爭取
如果執意跟現有的體制對抗 只會造成社區分裂 越到後來只是社區越顯冷漠
大家更不想付出來參與公眾事務 當然少數有心人就更容易把持管委會
說句坦白一點的話 社區是大家的 就算管理基金因此虧損了 被貪污了 也是大家一起受害
1/XXX *管理基金 = 大不了幾萬塊 沒必要為了幾萬塊搞得自己很有正義感很不愉快
既然大家都不願出面維護自己的權益 那多說也無益 不妨趁房價好 換個社區

補充一點:根據內政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管委會每年都要改選 等於是每年都不一定是同一批人當委員
如果簽訂一份長期合約 5年 的確是有點可議之處 或者在開所有權人會議上可以要求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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