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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樓一般垃圾代為清除事宜

今天發現大樓和環保公司簽了五年約 各位大大的住家都簽幾年呢
2013-10-19 18:48 發佈
不是都附有除臭設備嗎
chibobtw wrote:
今天發現大樓和環保公...(恕刪)
都是一年約

每年都會檢視服務好不好

不會貿然就一次簽五年!!
臭不臭與放在哪一個位置沒有"絕對關係"

關鍵在管理是否嚴謹與社區住戶的公德心高低

李信賢 wrote:
在地下室有環保間,然後很臭、悶在那邊 ...
我家大樓的民間環保垃圾車已經來三年了.要倒的每戶收50元.後來統一都由民間來收(含在管理費).就不在倒公家環保車.當然水單汙水處理費就取消了
基本上簽幾年約沒關係.主要是合約內容比較重要.
如果合約對大樓有利.那不就賺到.


aquarise02 wrote:
我家大樓的民間環保垃...(恕刪)


每戶每月五十元嗎 如果真是如此可否透露戶數和哪家環保公司 拜託了
等到現在管委會都相應不理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或是介紹有經驗的律師 謝謝
chibobtw wrote:
等到現在管委會都相應不理 請教各位有經驗的大大 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或是介紹有經驗的律師 謝謝


基本上 管委會的組成是由住戶選舉 除非選舉不公正不正當

否則是有權決定社區事務的 所做的決定自然是合法 如果不同意只能去參選下一屆的委員參與事務

這個問題如果有弊端的話 假設 合約書內容對社區不利 有圖利廠商的嫌疑 或者是委員有中飽私囊

再這個假設前提之下 可以招開臨時所有權人會議 1/5所有權利人連署 在會議上提出表決 否決委員會決議

或者向現任的管委會成員逐一遊說 請他們針對合約去做修正 或者廢止 重新招標


當然這都是針對有弊端的前提 但是奉勸樓主一點就是

既然是社區事務 當然是以多數人的意見為主 無法事事如自己所願

況且管委會很多社區都是參與度不高 沒人想當 除非有油水另當別論

既然有體制內的解決方案 最好還是以既有的合法手段去爭取

如果執意跟現有的體制對抗 只會造成社區分裂 越到後來只是社區越顯冷漠

大家更不想付出來參與公眾事務 當然少數有心人就更容易把持管委會

說句坦白一點的話 社區是大家的 就算管理基金因此虧損了 被貪污了 也是大家一起受害

1/XXX *管理基金 = 大不了幾萬塊 沒必要為了幾萬塊搞得自己很有正義感很不愉快

既然大家都不願出面維護自己的權益 那多說也無益 不妨趁房價好 換個社區


補充一點:根據內政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管委會每年都要改選 等於是每年都不一定是同一批人當委員

如果簽訂一份長期合約 5年 的確是有點可議之處 或者在開所有權人會議上可以要求複決
本大樓也是簽五年, 也是被把持了。
chibobtw wrote:
今天發現大樓和環保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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