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又要來到我們家稽查...你們有收到通知嗎?(高雄左營地區)....
我去年有一週內被查兩次非常很不爽!!
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69&t=1434424&last=18169613
不過這次選擇不鳥他了
上次請了半天假
結果那位仁兄就進來晃個五分鐘 [ ....應該是沒這麼長時間啦 ]
就閃人了
靠邊站勒....我的半天特休阿

一個快變成宅男的傢伙.夢想是退休可以開家咖啡店.煮給自己喝.然後下午去打撞球.打完游泳.晚餐找美食.幻想手拿九叉楓木SW.騎著單車每天30K .每天游泳1K
,但現在民意為大,大部分應該會輔導取代開罰,但不是每個稽核的人素質都好,今年是選舉年
我想動作會更大

第 36 條 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
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第 70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必要時,
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之:
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
二、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所定檢查、治療或其他
防疫、檢疫措施。
三、拒絕、規避或妨礙各級政府機關依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所定
之防疫措施。
四、違反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檢體及其檢出病原體之保存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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