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新成屋...(在美術館區域)
遇到一個問題
希望大大們能為小弟解答
就是建商向小弟要印鑑證明
可是去鼓山地政所問
那邊人員表示是賣屋才需要印鑑證明
所以小弟就向銷售提出疑問
他就說是因為公司要反設定
設定完才會過戶
是公司程序(連對保當天他們公司小姐都一樣這樣說)
老實說...
「反設定」...小弟還真的不知道...
但是房貸已對保了...(只是還缺資料)
建商不過戶到小弟名下怎麼辦貸款呢?
請問各位大大這程序是否是有什麼問題?
還有,小弟在要購買這戶信箱發現有手機帳單
雖然很久沒有拿走了,有很多封...
但最近時間是98年10月27日寄
我問銷售...
他說可能是其它住戶寫錯了
請問要如何才能看到這屋子的原產權呢?
在合約上的權狀影本是建商的
不過我怕會不會後來已經過戶給別人
它們是拿之前的影本來唬弄我...(如果是,不就違約了)
目前銀行還在等小弟的資料送去
因為不想貸款過了
問題卻一大堆...
所以快點上來請教各位大大...
麻煩各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