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買屋貸款

朋友跟他女朋友最近想再楠梓買舊公寓(聽說很便宜)

他說想用女朋友的名義去貸款

因為我朋友名下沒財產工作又提不出證明

他女朋友已經有貸了一筆40萬的信貸了(幫他男朋友貸的錢好像也花光了)才還了一年左右吧

他女朋友是在加工區上班的*正式員工(好像做兩三年了吧)


像我朋友跟他女朋友這樣的條件~銀行應該會不敢放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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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4 4:1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屋貸款
飛天蠻牛 wrote:
朋友跟他女朋友最近想...(恕刪)


去聲請看看不就知道了
不過這個條件看起來不是那麼好貸
除非她的薪資夠高

那個男朋友是不是該檢討一下了= =
已有負債情況下就算能貸到款,可能也貸不到什麼好條件,不是核貸成數不高不然就是利率很高,因為銀行很會計較還款能力跟風險問題,在大公司上班是會有一點點加分效果,不過只有一點點,各家銀行內部都有一套嚴密的計分方法。
另外,未婚男女要合買東西說真的不建議,夫妻不和最常見的就是財產問題,何況是未婚。而且依你文中看來,他們的經濟狀況並不是很好。
Formosa Trail wrote:
去聲請看看不就知道了...(恕刪)


我朋友的確該檢討依下~問他當初貸的錢到底花到哪裡(我朋友只說一言難盡=.=")


su400 wrote:
已有負債情況下就算能...(恕刪)


跟我想的差不多~銀行只會挖更大的坑讓你跳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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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我朋友他們在外面已經租屋多年

每個月要付房租7000元加上水電跟第四台網路~每個月都要破萬

所以才會來問我買房子會不會比較好(我其實也不懂這方面)

我跟他說:其實先租屋還是比較好的~先想辦法存點錢有個頭期款再說

要不然先把信貸還掉再說~多看些理財的書

不要到時候貸下去還不出來~房子被法拍還要背一屁股的債
讓房東賺一點也好
因為房東揹貸款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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