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稅率加到80%以上國父當年在民生主義的主張,是土地增值稅率100%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民生主義是三民主義之一部,同時也是寫在憲法上的,也就是土地增值稅課徵高稅率是有憲法規定的事情。
1.漲價歸公—房地合一稅10年內出售課80%稅(目前2年45%無法杜絕炒房)2.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依市價課徵3.使用房屋獲利—租賃所得按45%分離課稅,不得扣除必要耗損及費用方法提出來了,打房很簡單啊,政府不做而已。
天鴿 wrote:引用實價登入比價王圖(恕刪) 簡單,房屋稅用等比級數增加就行了名下1戶課徵1%,兩戶的每戶都課徵2%,3戶課徵4%,以此類推,無上限!若查到用人頭戶或是紙上公司逃稅,房屋稅直接加倍,並追繳至交屋日期的年份我看有多少人敢持有5戶以上的房子或是刻意分割戶數,例如某市長的99塊門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