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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解答

樓主真的賺到了, 要是我會很樂意趕緊繳清潔費, 而且會趕緊力馬就交.
大樓的管委會算是很和善不想打壞鄰居關係, 才會提出讓你繳清潔費而不是禁止停放.
我覺得

管委會大錯特錯 應該要跟你多收一占用公共空間的罰金 不准你再把車停下來

結案
加收清潔費是合理且佛心的
旁邊那個空間是公共空間吧!
基本上是不能停車的
簡單說,多一個車位原本就要多付一個車位的管理費很簡單啊...。管委會願意放妳過可以付費停車就要偷笑了...。

主要看管委會跟住戶的默契。台北很多機車的管委會還會管你汽車停機車放雜物.....這些都是詳細記錄在住戶規約內。還有停車位是否為獨立產權也有差異。

不然都去違停占用車道好了。前屋主想賣房子....啥都可以說。沒有權狀的東西要怎麼吵?
如果是我們社區,是沒法接受這樣佔用公有空間.
畢竟一個社區有這麼多戶,人人都想特權,整個風氣就糟透了.
所以這類事情真的要低調再低調,能多停多久,都算是賺了!
我覺得事情的演變比較可能是
當某些住戶知道你以少少的代價可以單獨使用公共空間後
他們會要求應該公平抽籤
然後你的使用機率會大幅降低
就會乾脆表達要停回原來的斜位置
至少不用去跟人家擠~

集合住宅
就是一堆這種狀況~

建議放寬心~
馬上低調繳完清潔費
話說清潔費是能多少錢呀
八月二十 wrote:
格子外都是公共空間不是你的,理論上任何人都不能停
而管委會跟你收清潔費也是不行的,因為那個位置並是公共空間,不應該收清潔費


+1

所以如果管委會要收清潔費就讓你多停一台車,嘴巴閉起來乖乖繳錢

等到哪天說不能停的時候,也是要嘴巴閉起來,因為本來就是不合法的
能夠多繳繳管理費可以解決的就快繳, 沒有權狀就是公家的
到時畫出來變臨時暫停區就沒戲唱了
佛心的管委會 快繳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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