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既然你都查出來了,知...(恕刪)
你要硬凹到什麼時候?自己搞錯卻一句道歉都不用說?
哪一條法律寫到簽約時的核定?拿出來看一下呀!行政院的誰核定高雄簽約?在什麼時間核定?
北捷核定到開工比高捷還快,你怎麼不去質疑?你應該質疑的是為什麼行政院核定那麼久,高雄一直沒蓋捷運?想知道原因,請google 吳敦義 帝力凱薩
當初中央政府核定的是一千九百多億要給高雄蓋捷運,中央出資一千五百億,某人選輸高雄市長,下台前核定高雄改BOT,變成中央只肯給一千一百億,剩下三百億要高雄自己想辦法BOT,算不算政治操作?
預算一千九百多億的工程,以一千七百多億決標,幫政府省了兩百億,你有意見,你去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