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這麼多,我們一直覺得也該提出正確做法!
原來九如果小也是要廢的,1.8公頃土地,目前仍有7百多位學生,經過1年多來的奔走,訪當地居民,分析利弊,家長終於了解真相,給民代壓力,最後保留下來!
但中山國小,校長及家長會長帶隊贊成成廢校(很奇怪吧,學校校長及老師竟然贊成53年歷史,老樹成蔭的學校廢掉),校長也親自到各大樓遊說,因為她是內定遷校的校長!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別以為違法蓋起來就沒事,就像台北美和市一樣,日後像龍華國小的公安事件一定會發生,這過程我們都有留下白紙黑宇,若有發生公安事件必定追究責任!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保留現行中山國小部分土地,比如說保留一半2.3公頃土地,並投入經費建設改造中山國小,那麼中山,美術國小正可以容納各1千多人的學校,再把中山國小2.3公頃土地交由政客發揮,我們即不擋人"發揮",又可照顧小朋友活動空間!可以說是兩全其美,其實目前的鳯山大東國小就是這樣做的,即保留了大東國小,又多了大東文化中心!目前已經看到成果,社區又有國小,又有文化中心,社區本來面臨凋零,但現在更繁榮了!
john1681730 wrote:
教育部規定,以距離學...(恕刪)
學區的劃分,確實並非單純以遠近或鄰里來劃分,而是要考慮到很多因素,而美術館特區(龍水里)基本上就是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高度一致的區域,國小預定地的位置也剛好在中心,有關學區劃分各縣市相關規定都差不多,教育基本法中的內容主要只是大方向,很多細節部分還是由地方政府依實際需求擬定,參考:
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原則實施要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00 年 1 月 11 日高市四維教中字第 1000001637 號函訂
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維護國民教育階段學生之受教 品質,期求區域均衡發展,教育資源妥善分配,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 第二項及其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要點。
二、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應成立「高雄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委員會」辦理 學區劃分相關事宜,委員會組成方式由本局另行訂定。
三、 劃分原則 (一)國中小學區劃分應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
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
(二)以便利學生就讀為原則,並顧及學校容量及學齡兒童人數,以保障 學區內學生優先就學之權利。
(三)劃分學區時應明確,以劃分基本學區為原則,如有特殊原因時得採 自由學區。
(四)私立國民中小學及特殊教育學校不受學區限制。
四、 學區種類 (一)基本學區:該學區只能依學區委員會議定之學區就學,一學區一校。 (二)自由學區:一個行政區(區、里、鄰)同時為兩校以上之學區。
(三)大學區:除基本學區、自由學區外,經本局核定之學校,其就讀學 生免受學區限制。
五、資格條件 全校普通班學生總數人數八十人以下者(不含分校、分班)經本局核 定後得採大學區。但新生入學名冊之寄發作業仍以基本學區為主,不 得跨越基本學區外寄發入學通知單。
六、時程及公告 各區公所、學校於每年十一月底前提出學區調整建議,必要時由本局 召開協調會並於次年度一月底前辦理完畢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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