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ala88888 wrote:
最近新北在進行公設保(恕刪)
勿將解編山坡地當作選舉提款機
藏富於財團,選舉到了就是現成的提款機。
hotala88888 wrote:
最近新北在進行公設保(恕刪)
z4758699 wrote:
陳小姐你是不是還有事情沒講完 您父親生前可是有簽私契 說重劃後土地要做交換換到這街廓的其他位置 您令尊原本的那塊地也的確沒有訴訟 所以登記給重劃會做抵費地了 然後賣給建商興建是合理的 您父親的土地早就在重劃完分配在您父親原本指定的位置了 我們只是履行你父親生前跟我們簽訂的契約上的意務而已 別說您跟您姐姐還是妹妹不知道 因為私契我們跟你父親都有各執一份 我相信您或許也還留著 只是你沒講而已
提個外話你之前也有去告過高雄市政府 別以為人家不知道請問你被一個人揍了一拳 那個人有事要請你幫他 你還會幫他嗎?
z4758699 wrote:
還有一件事 小弟我稍微拜讀了一下你寫的
洪武傑先生出任理事長一職 這件事 來龍去脈 我相信你也知道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明文規定 要成立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需要重劃區面積跟人數都有超過百分之五十
而我們之所以能辦這區也是我們有徵得 過半的人數面積跟人同意 這裡面包含您父親 而且我們也有立私契 裡面有載明我們雙方的權力跟義務
有一條有寫 重劃會成立時理事長委任由洪武傑先生擔任一職
我們跟您父親 簽訂了兩分私契 一個是委任我們辦理這區重劃的私契 另一個是您分回位置的
要講你上述那些事情時 請你好好把那兩份契約拿出來好好讀一下 不懂也可以拿出來請各位幫你解釋 別在那自己幻想那些我們欺壓你們這件事
這件事至始至終都是我們都是履行私契上的義務 而已 懂嗎??? 好好看一下契約內容沒很難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