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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110.1.22更新)

好幾年了,
不知道樓主家的土地現在怎樣處理了?
用真名 wrote:
好幾年了,不知道樓主(恕刪)


謝謝真名大關心,
總之這個千杯再千杯的政府, 我是不再信任了,
就祝賀他
有吃有喝~拿好拿滿~千杯不罪~
陳小姐你是不是還有事情沒講完 您父親生前可是有簽私契 說重劃後土地要做交換換到這街廓的其他位置 您令尊原本的那塊地也的確沒有訴訟 所以登記給重劃會做抵費地了 然後賣給建商興建是合理的 您父親的土地早就在重劃完分配在您父親原本指定的位置了 我們只是履行你父親生前跟我們簽訂的契約上的意務而已 別說您跟您姐姐還是妹妹不知道 因為私契我們跟你父親都有各執一份 我相信您或許也還留著 只是你沒講而已
提個外話你之前也有去告過高雄市政府 別以為人家不知道請問你被一個人揍了一拳 那個人有事要請你幫他 你還會幫他嗎?
z4758699 wrote:
陳小姐你是不是還有事情沒講完 您父親生前可是有簽私契 說重劃後土地要做交換換到這街廓的其他位置 您令尊原本的那塊地也的確沒有訴訟 所以登記給重劃會做抵費地了 然後賣給建商興建是合理的 您父親的土地早就在重劃完分配在您父親原本指定的位置了 我們只是履行你父親生前跟我們簽訂的契約上的意務而已 別說您跟您姐姐還是妹妹不知道 因為私契我們跟你父親都有各執一份 我相信您或許也還留著 只是你沒講而已
提個外話你之前也有去告過高雄市政府 別以為人家不知道請問你被一個人揍了一拳 那個人有事要請你幫他 你還會幫他嗎?

另一方出來回應了,看來事實不單純。
還有一件事 小弟我稍微拜讀了一下你寫的
洪武傑先生出任理事長一職 這件事 來龍去脈 我相信你也知道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明文規定 要成立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需要重劃區面積跟人數都有超過百分之五十
而我們之所以能辦這區也是我們有徵得 過半的人數面積跟人同意 這裡面包含您父親 而且我們也有立私契 裡面有載明我們雙方的權力跟義務
有一條有寫 重劃會成立時理事長委任由洪武傑先生擔任一職
我們跟您父親 簽訂了兩分私契 一個是委任我們辦理這區重劃的私契 另一個是您分回位置的
要講你上述那些事情時 請你好好把那兩份契約拿出來好好讀一下 不懂也可以拿出來請各位幫你解釋 別在那自己幻想那些我們欺壓你們這件事
這件事至始至終都是我們都是履行私契上的義務 而已 懂嗎??? 好好看一下契約內容沒很難 真的
z4758699 wrote:
陳小姐你是不是還有事(恕刪)

私契的事樓主趕快出來回應一下
 No1
有幸跟到這一樓,過了這麼久還有續集可看,追劇都沒有這麼刺激!
z4758699 wrote:
陳小姐你是不是還有事情沒講完 您父親生前可是有簽私契 說重劃後土地要做交換換到這街廓的其他位置 您令尊原本的那塊地也的確沒有訴訟 所以登記給重劃會做抵費地了 然後賣給建商興建是合理的 您父親的土地早就在重劃完分配在您父親原本指定的位置了 我們只是履行你父親生前跟我們簽訂的契約上的意務而已 別說您跟您姐姐還是妹妹不知道 因為私契我們跟你父親都有各執一份 我相信您或許也還留著 只是你沒講而已
提個外話你之前也有去告過高雄市政府 別以為人家不知道請問你被一個人揍了一拳 那個人有事要請你幫他 你還會幫他嗎?

z4758699 wrote:
還有一件事 小弟我稍微拜讀了一下你寫的
洪武傑先生出任理事長一職 這件事 來龍去脈 我相信你也知道
市地重劃實施辦法明文規定 要成立重劃會辦理市地重劃,需要重劃區面積跟人數都有超過百分之五十
而我們之所以能辦這區也是我們有徵得 過半的人數面積跟人同意 這裡面包含您父親 而且我們也有立私契 裡面有載明我們雙方的權力跟義務
有一條有寫 重劃會成立時理事長委任由洪武傑先生擔任一職
我們跟您父親 簽訂了兩分私契 一個是委任我們辦理這區重劃的私契 另一個是您分回位置的
要講你上述那些事情時 請你好好把那兩份契約拿出來好好讀一下 不懂也可以拿出來請各位幫你解釋 別在那自己幻想那些我們欺壓你們這件事
這件事至始至終都是我們都是履行私契上的義務 而已 懂嗎??? 好好看一下契約內容沒很難 真的



出庭完沒幾天,就有人特意註冊新帳號跳出來發文,看來有人急了!

去年家父的辭世,是我心中大痛,一直隱忍住,
如今既然有人打算繼續裝模作樣招搖撞騙,那麼就看看有人怎樣無恥秀下限~






上面三件民事裁定,也才去年(109年)年底發生的事而已,
1、六張本票,金額合計約4100萬,你要不要替無辜的債權人發聲,叫洪武傑出來還苦主們4100萬?
2、第71期自辦重劃費用負擔總額1850萬,剛剛好也是擔任理事長的洪武傑利用重劃會名義在外頭開出4100萬本票,等於71期重劃會地主們無辜當了2250萬元的冤大頭!你要不要替無辜的地主們發聲,問理事長洪武傑是何居心?是打算讓重劃會惡性解散捲款潛逃?
3、你要不要再多發一點良知叫高市府主管機關的長官們出來管管一下理事長洪武傑,裝不知放任理事長洪武傑為所欲為?


既然你口口聲聲說”我們” ”我們” ”我們”、、、,是不是應該先秀出你的身分?
高市府的人?重劃會的人?理事長洪武傑???
另外,要你發文的幕後人士應該有告訴你官司在進行中吧?
請理事長洪武傑在此發個聲明:
z4758699的一切發文出自本人洪武傑、同時也是高雄市第45期小港區孔宅段自辦市地重劃會理事長的授權,發文內容由本人及高雄市第45期小港區孔宅段自辦市地重劃會負連帶責任,如有半點虛偽不實願受司法最嚴厲審判。


等你秀出身分、理事長洪武傑敢發出聲明,"我們"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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