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

【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110.1.22更新)


farside wrote:
幫頂
恭喜樓主...(恕刪)


linemex wrote:
恭喜樓主戰勝八爪大魚...(恕刪)


謝謝~~~~
小小鯛力量薄弱,唯有大海的力量才能令八爪大魚有所忌憚未敢再肆意妄為。

geenhoho wrote:
謝謝~~小小鯛滾入...(恕刪)


了解妳過程的問題, 但看不懂妳的結論....
妳的問題很簡單, 你們參加自辦重劃, 也同意重劃後的土地分配, 然後重劃完成後各自依分配的土地辦理登記.

問題在於你們新分配的土地原地主不滿意, 所以提起訴訟造成你們無法登記, 而你們並未提出異議所以分配到你們原土地的土地己完成登說並開發..這樣也要扯建商及政府官員. 了解妳對失去財產的恐懼, 但請理性看待此案件的問題.

在法律面上來看, 政府的處理上是沒問題的, 在程序面上來看, 當初立法有瑕疵, 不應在各方都無異議之前完成登記. 但不管如何在現有法律架構下, 屬於妳的財產不會不見, 只是需要時間來排除法律問題. 而這樣就扯政府及建商似乎過頭了
pauyeu wrote:
了解妳過程的問題, 但看不懂妳的結論....
妳的問題很簡單, 你們參加自辦重劃, 也同意重劃後的土地分配, 然後重劃完成後各自依分配的土地辦理登記.
問題在於你們新分配的土地原地主不滿意, 所以提起訴訟造成你們無法登記, 而你們並未提出異議所以分配到你們原土地的土地己完成登說並開發..這樣也要扯建商及政府官員. 了解妳對失去財產的恐懼, 但請理性看待此案件的問題.
在法律面上來看, 政府的處理上是沒問題的, 在程序面上來看, 當初立法有瑕疵, 不應在各方都無異議之前完成登記. 但不管如何在現有法律架構下, 屬於妳的財產不會不見, 只是需要時間來排除法律問題. 而這樣就扯政府及建商似乎過頭了



若是以為TMD事件文通篇只是情緒文,
若是純粹探究事實真相,
那你完全不需要看懂我的結論!
你只需要做一件事:向高雄市土地開發處承辦人詢問45期自辦重劃過程始末。←←←如果對方願意真實告訴你。當然,若是對方願意提供你所有文件資料作為佐證,有憑有據,我信!

其他尚且不論,在土開處公文與重劃會公文中表述一致的「涉訟土地”依法”未能登記」就是一句矇騙地主的假話!
身為一介小小市民的我,必須有憑有據才敢在01論壇批評政府主管機關恃權違法睜眼說假話!
那麼政府官員呢?土開處處長吳宗明找不出法律條文,就利用媒體放話抹黑我顛倒是非
請問你,是誰太過?

依法論法,你說"法律面上政府的處理是沒問題的",在你為政府依法行政護航前,是否應該先替政府找出「涉訟土地”依法”未能登記」所依的是哪一條法律條文?

喔,是了,已經了解過程問題的你想必也有看到承辦人提供的「未登記及涉訟地號位置圖」,圖中明白標示一件事實:9地號沒有涉訟
geenhoho wrote:
若是以為這篇TMD事...(恕刪)


看到p大的留言時,

想問p大有沒有看完一樓的全文,

又想問如果這問題是p大遇到p大又會如何?

但我想還是讓樓主先回!

我是佩服樓主,能處理好,也分享給網友
看起來是有一票人收錢聯合起來欺負老百姓不懂法律,
結果, 老百姓亟而不捨用盡各種方法, 終於拿回屬於自己的家產.
政府當中, 很多搞地政相關的, 都跟財團有?腿。
專為財團服務, 把老百姓的權益置之不顧。
我詛咒這些官商勾結者。


為樓主的小蝦米戰勝大鯨魚按個讚.

ryqc218 wrote:
看起來是有一票人收...(恕刪)
一大票人吶.
可憐人其實不少,但不是人人有樓主這般能耐,更多的是含冤,,,頂多就掛掛布條.

恭喜樓主,順利結束.

順便上張圖...幸福之都,,,


有票就是有辦法含糊人民的財產,要不是樓主敢爭取,那怕是會被變現,依公告地價賠償不知情人士來處理?
恭喜樓主的問題終於解決了...

但是政府傾向財團的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may313 wrote:
看到p大的留言時,
...(恕刪)

ryqc218 wrote:
看起來是有一票人收錢...(恕刪)

Ste100 wrote:
一大票人吶.
可憐人...(恕刪)

一個打雜流浪漢 wrote:
有票就是有辦法含糊人...(恕刪)

用真名 wrote:
恭喜樓主的問題終於解...(恕刪)



謝謝may313大、ryqc218大、Ste100大、流浪大、真名大!

延宕40年的徵收人球案 終於定讞了
土地能拿回來,那麼房子呢?
遮風擋雨幾十年的家,
一朝一夕,一磚一瓦,
不等最高法院判決,權力者一聲令下,強行拆除!
如今三審定讞,高雄市政府敗訴。
那麼房子呢?敗訴的高雄市政府能把居民房子蓋回來嗎?
幸福的城市,強拆的民宅?
升官的市長,無家的市民?

屬於人民原有的土地,大官員說:要等訴訟判決才能辦理登記,要等~
對於政府徵收的土地,大官員沒耐性等訴訟判決,拂曉出擊強拆強贏!

菊花的髒不是一天兩天了

這種骯髒的政府早該換掉了
  • 6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6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