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楠梓 <吉祥如逸> 住戶討論區

感謝大大的指教~

第一次住大樓,原來放置小鞋櫃、小鞋架...等私人物件 這是可容許範圍

當初購買房子時,曾詢問過代銷人員,她們也都回覆 公共空間 要置放 私人物件 皆須經過管委會同意


所以說不知道不要亂指責別人,說別人壞鄰居自認自己多高尚,搞清楚代銷公司只是賣房子的,他們根本沒權力管這些,他們只是把房子賣出去拿抽成就好,這事我們問過工地主任,他回我們一句那個人不要理他,所以你跟他投訴的你鄰居一點都不知道,還是我在論壇看到雞婆告訴他的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6條 有提到 及 其他網友討論(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2859044&bid=6): ˋ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這個16條我從頭到尾看了好幾遍,快看到會背了,怎麼都沒發現說有寫家門口不能放踏墊跟鞋子及小鞋櫃呢,請不要亂搬弄條例好不好!!


就說了你出來當主委看來我們這棟大樓房價只會漲不會跌~~~加油喔!!我看好你,住戶大會來提議一下給你當主委吧!!!
http://soweb.kcg.gov.tw/ViewFaq_Detail.aspx?org_no=397110000G&seq_no=4&sessionCode=k0cnnrvwhtgxerzfu1hc20hq

高雄市政府的回答
還好我不是住這,一點也不吉祥如逸!已經有很多案例因為放腳踏墊而被工務局點名改善了。我本身住文山特區新大樓,我們電梯佈告欄就有張貼因為放腳踏墊被罰錢的新聞!16條的雜物就包括腳踏墊!!!

hunk6833 wrote:
還好我不是住這,一點...(恕刪)


如果這樣全台灣從北到南百分之90的大樓都要被點名了,連美術管農16的大樓住戶都沒這麼嚴格,還好我沒去住文山特區,住的別扭,再好的房子也不合適

ang123 wrote:
如果這樣全台灣從北到...(恕刪)

政府會這樣規定,就是有火災時候腳踏墊燃燒影響逃生,在消防會議當中拿出來檢討之後才會立法。請問小孩子上學會把便當盒放在走廊嗎?公共空間就是不能放置私人物品,這是基本的道德認知及素養,很多舊大樓就是堆得亂七八糟,佔用公共空間就是沒公德心,且是違法的事情。並不因為東西小就可以合法,勿以惡小而為之啊!想要下一代更進步,身教第一啊!
美術館和農16以及新大樓已經改善很多了,社會上一定有人不想遵守,但法令已經規定了,只要大家有好的認知,不管住在哪裡,不管學歷怎樣,公德心是不分階層的!

hunk6833 wrote:
政府會這樣規定,就是...(恕刪)


請問哪條法令規定門口不能擺個1~~2雙鞋子,難道擺個1~~2雙鞋子就造成環境髒亂差阿,如果都像你這樣不如去買個透天住就沒那麼多問題了,還有喔所謂的改善是指整個大樓每戶門口都沒有擺任何東西及鞋子嗎?如果有這樣大樓我倒真心想去參觀看看並跟他們管委會學習一下,麻煩你介紹一下美術管這邊哪棟大樓阿,如果在門口擺放個1~2雙鞋子就是沒公德心,那麼放眼過去全台灣所有大樓有幾個有公德心阿,別拿那種20多年老舊國宅滿樓梯口都堆滿雜物來比較拉,要說公德心去說他們比較快

ang123 wrote:
請問哪條法令規定門口...(恕刪)

情→理→法!我們大樓的規定是如果有訪客臨時脫下的鞋子、短暫進出的鞋子暫放是不會有問題的。但是腳踏墊和鞋櫃是擺明要長期放著的,這種就一定要歸類為雜物,且是不被允許的。所以腳踏墊是絕對不允許的。因為您將話題轉向鞋子,則是有通融的空間。但原則上是不可以放置任何東西的。除非是一層一戶,通常都會有鄰居在旁邊,難保你家的鞋子不會有異味,也難保你家的鞋子不會影響別人行走,甚至難保失火時鞋子和腳踏墊不會起火。當然我是就事論事,主要還是希望素質的提升必須靠小地方著手!
忘了補充一點,通常小孩子去學校念書,全班40人,如果考第39名,我會希望他跟我說下次要超越第38名的同學,而不是一直贏第40名的同學。
如果要跟老舊國宅或著素質水準較差的大樓比較,一定沒有結論。因為水準因人而異,而且台灣還沒有那麼進步,看開車亂丟菸蒂的人就知道。

hunk6833 wrote:
情→理→法!我們大樓...(恕刪)


拜托你看清楚,我從頭到尾說鞋子,鞋墊及小鞋櫃,也沒轉過話題,你也沒權力讓別的大樓也像你們那樣門口不許放鞋子,是你有提到老舊大樓喔,我只是附代說上,
情~~人情嗎,我認為大多數住戶還是可以認同門口放個鞋墊及鞋子
理~~~道理嗎,大多數人還是認同的
法~~雜物不等於鞋子鞋墊

這樣你懂了嗎,埃~~~跟又不是這棟大樓住戶講本大樓的事還真累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