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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12/9日通過修正草案,預售屋限制換約轉售。

talan0816 wrote:
這政策對於自住的來說(恕刪)


這個還不容易
定型化契約改成「若有正當理由,可無償解約」
正當理由需提供證明文件
譬如死亡證明,調職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等
再配合檢舉制度檢舉製造假證明者
夢妖妖

這個也難阿 房價假如大跌 大家都來個無償解約

2021-12-12 14:07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只能適用在房價上漲的惡法

我很懷疑現在拍手去買預售屋的人 當房市下跌 銀行估價貸不出來的時候 也知道房子準備大賠時 賣也不能賣 是否能撐住?????

平轉與賠錢賣應該要可以轉售 , 萬一貸不出來 要賠錢賣也不行 惡法
fadabee wrote: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恕刪)


問題現在市場充斥著跟建商說平轉
但實際上獲利的部分都跟買方收現金
逃避新法的房地稅
只要獲利的金額不要太大根本不會查金流
更可笑的是
建商稱換約不會改總價
所以即使換約人想被課稅建商也不願配合
新法課預售屋的税法根本名存實亡
除非有人檢舉
不然根本不會查
我相信新法從七月到現在
根本沒有人被課到預售屋房地稅
酷達

為什麼房市下跌自住客會被斷頭?這點我不大了解,可否解釋?

2021-12-12 8:51
fadabee

比如預售自住客一坪買35萬好了,房子蓋五年,從第三年開始下跌,到交屋的時候整體房市已經跌了10%了,銀行看趨勢往下貸款自然會下降.又不能貸又不能賣,能不斷頭嗎?

2021-12-12 9:11
鉑XX留言被轉售淹沒🤣恐慌逃命潮開始,只能說沒那屁股就不要亂投資!
a1a1a45

鉑愛悅前面簽約就要15%,後面交屋還要15%,並不是5%優惠付款的方式,現在買在30的都是現賺了

2021-12-13 11:44
a1a1a45

現在逃命潮是不想大筆資金被卡住而已吧,想買的逞現在撿,沒多久左營高鐵附近要找30初的新房子很難了

2021-12-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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