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加一加的話,新北也接近2000億啊而且自償性債務又沒人在算的依據《公共債務法》所謂自償性公共債務,係指以未來營運所得資金或經指撥特定財源作為償債財源之債務。也明訂「自償性財源喪失時,所舉借之債務應計入」。故此,不會把自償性債務算入負債。短期債務是短期週轉用,拿來看成負債也沒什麼意義二月發公務員年終,房屋地價規費錢還沒進來期間當然是短期先預借發薪,等歲入進來再補回,所以你覺得計入負債有意義嗎?
noblehenry40 wrote:全部加一加的話,新北也接近2000億啊而且自償性債務又沒人在算的...(恕刪) 拿新北市債務做比較,只會讓高雄市政府更難看。新北市人口397萬,高雄市人口277萬人。短期債務和自償性債務都是債務。如果不是債務,財政局就不會放在債務訊息專區中。社會住宅的舉債、前瞻建設地方配合款的舉債,都藏在自償性債務中。你覺得這些算不算負債?公務員發年終是二月,二月當時的短期債務未償餘額是189億,現在短期債務還有27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