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逸居有種種缺失,建商強力介入管委會掩蓋缺失車道的坡度導致車子的底盤會卡道,竟然說是符合標準,要管委會自己出錢修理,原來御盟蓋的房子只是符合「國宅」標準,賣豪宅價位。房子內漏水已是常態,理由又可笑的很~牆壁太溼還沒乾(都交屋多久了)車位天花板漏水才是奇聞,打完針又找一些數據說不是它的錯!以前住的大樓雖然技術平平,還不至於如此!這就是得世界大獎的建築水平!假借都審名義在買賣合約強佔公設12個機車位,被住戶發覺後怎樣都拿不出法源依據,只好再拿買賣合約敷衍及威脅住戶。買了它的房子只有後悔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