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車ing wrote:
討論的太深了 , 海3大應該看不懂
白話的說法,您將台灣和中國大陸放在對等關係,應該去搶食時他國家FTA,這個公式我相信海大看得懂,可能也在偷笑,放錯位置啦><""
如您所言,資源在中國,不在台灣
餅是中國,台灣和其他國家(含美國)都是掠食者
不過說真的討論的「主體」太大,已經歪樓了所以一開始就希望能打住
主體是高雄房市,變數是影響高雄房價的因子,理論上採用的質量因子通常包括經濟基礎(人均,失業率等),供需穩定(空屋率),政策(刺激房市或抑制房價),最後的誤差項可大可小,例如政局穩定度
要注意!研究主體是高雄時,研究資料採樣就是高雄為主
有些大大會混淆,前文有人說失業率3.9和4.2沒有太大差別便是誤入迷宮
3.9是台灣均值,4.2是長期排前兩名的高雄市,同時高雄負債比創全台最高之時,建設已十來年,顯示政績是不到C等的,也顯示全台各縣市繳庫的稅金,獲得最大資金的是高雄(負債第一),但稅收比相對卻是較低的(失業率與所得稅),年輕人有讀經濟學就馬上明白: 其他縣市在養高雄市
至於 所謂監督,就是確實監督,不應該變成在野黨團杯葛或爭權的工具,這句話我半贊成半反對
在這次上身為在野黨的DPP真的表現的荒腔走板只顧汲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但是所謂的監督是否該只能由「政黨」發起? 這是我覺得可再加強的部份
雖然政黨是能量最強大也是最方便的群體,但是一個更民主完備的制度是應該能讓公民的聲音可以更清楚的被表達
行政提案的程序您有真正了解嗎? 還是聽新聞說的呢?
簡單的比喻,公司有企劃部門,提出規劃好的專案後交由審查部,核對法令無誤後送交最高主管批准後,交由相關執行單位例如業務單位,開始將企劃落實
換句話說,政府有專案小組,提出規劃好的CASE交由立法院審查,通過後交由行政院覆核,批准後發文到執行單位
不論哪一黨哪一位總統,都是這樣的程序
在野黨不審查,直接杯葛掉,想過為什麼嗎? 因為陳總統任內無作為(鎖國),馬總統提案想當然不是以在野黨團利益為優先
政策一定是某方面受益,某方面讓利,讓利的項目看的出來是台灣的弱項,他們一定會抗拒,生存不易,但這個世界就是如此,職場也是,汰弱留強!
等著看吧!如果馬輸了,貿協沒過,就看下一任領導人如何選擇強項與弱項,而台灣的未來也是由這些人創造,這些人是我們人民所創造
※ 但不妨礙您的論述,由不專業的學生發起本來就是一項鬧劇 (先不管發起的原因)
※ 但是我們的罷免、創制、複決權的行使整各形同虛設,這是各大問題
我用藍字回覆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