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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重複登記】我爸土地被政府登記給他人(110.1.22更新)

我覺得很多所謂土地轉移,怎麼是使用"公告"?
應該簽名才成立!
法律問題一堆,也不修正,難怪亂搞!
自辦重劃是老百姓自己糾人提案,在參加時會有一份同意書要求簽名,而一但繳交同意書地就會暫時性的不屬於地主,會暫時撥至自辦重劃會上在直到重劃完畢時按照順序,回覆至地主,
在此op就有說父親是參加的,就是自己參加重劃,再說自己地不見,有點強詞奪理
且此案例跟大埔張藥房不同的是,張家是不同意,而此op是同意重劃,兩者完全不同
張藥房的事件有很多政治因素在裡面介入,尤其是學生與社運人士也是在利用張藥房,不單單只是政府的問題,我家有參與過區段徵收,所以針對配地補償的內容都大致上了解,就我的了解張藥方可以配地,並且可以調整到更好的位置,只是為什麼不接受呢?我只知道當時文林苑王家與張藥房的學生與社運團體大致都為同一群人,看看王家後面跟這人翻臉就能知道原因了。

題外話:大埔事件後有部分地主配到農業區,結果部分地主有私底下去找縣整府與內政部營建署陳情,至於陳情甚麼呢?我想很好猜。只能說自找的。

kevintt wrote:
張藥房的事件有很多...(恕刪)

張藥房的店面在三角窗的位置, 若我是張藥房,我也不同意重劃, 原本就是那個區域的地王, 價值是其他區的數十倍,重劃後被分到那裡去, 張藥房鄰居當然希望重後, 因為張藥房拆了後,他家就變地王, 而事實上張藥房跟本不需要參與重劃.對整個重劃案一點影響都沒有, 縣府為何執意硬幹? 一定和劉政鴻庒腳的利益有關
pauyeu wrote:
張藥房的店面在三角...(恕刪)


這部分你可能誤會了,他確實是很好當定點廣告的地方,裡面跟他承租廣告的我也認識,這是他自己的利益問題,只是大埔不是市地重劃,而是辦理區段徵收,他的三角窗為了交通安全與整體規劃的因素而被劃為交通用地,至於會不會影響安全,我只知道他自己也不敢打包票,還有他是可以依照拆遷戶的辦法處理,區段徵收區內配一塊方正土地來重建,如果單純在利益上是比較好的,當然如果要跟說感情面,我不與評論,只是台灣太多情緒上的理盲,比大聲而已。
劉政鴻我相信很多人討厭他,但是有了解區段徵收的人,可以知道區段徵收相對重劃更難貪圖什麼利益,至於我之前在別的版討論很久,不想重來新開戰場,只是地政與土地重劃的東西,不懂的人還是多問問,不要直接下定論。

另外當初引進農陣的人來,而這些人得到了政治利益後,又真的為台灣做了什麼好事,只是奉勸大家,政治人物多不是好人,而激進的社運人士也是政治人物的前身而已,不要輕易被這些人利用。
我當然知道當初是以交通要地徵收, 問題是一定要徵收嗎? 當初徵收的理由是連結車可以一次轉彎到另一條小路, 問題是那裡的發展,這種聯結車存不存在, 就算存在有其他方案為何一定要拆張藥房.

配給張藥房的方正土地, 跟它在路口三角窗的價值天差地遠, 若是你你要嗎? 又不是非拆不可為何一定拆呢? 可以不必徵收的, 唯一的理由就是劉霸王認為自己是霸王, 他說了算. 另一個就是利益問題. 誰的利益不用想也知道

區段徵收圖的利在於先射箭再畫靶, 這不是一直以來地方政治人物搞錢的方法嗎? 不然有人從縣長前負債數千萬到缷任後號稱X百億怎麼來的?

pauyeu wrote:
我當然知道當初是以...(恕刪)


基於視角的安全來看需要,馬路不是車能不能轉過去的問題,真正常出問題的是視覺死角,當然當地辦理區段徵收以後,裡面的車流應該也會提高,是不是有必要,要看未來的車流量評估,都市計畫在劃定前,報告書裡面都有,你可以去苗栗市政府裡面看看。

天差地遠的土地價格,也是從利益角度去看,會不會差到好幾倍呢?很難! 尤其她的土地已經算是畸零地,我沒去特別找苗栗的畸零地管制條例,不過深度面孔應該都已經符合了。(我看過新竹市的條例)

這個區段徵收是已經在早期就訂立了,配合旁邊的竹南科學園區,裡面的細節可以看看。只是劉政鴻在大埔是不是有利益這件事,連結度很低,尤其裡面的規劃工程與配地,與抵價地的公開標售都是屬於公家辦理,從一個懂的重劃與區段徵收的人來看,撈錢選擇自辦重劃比較符合邏輯。

劉政鴻有沒有撈錢,我想有,有沒有亂花錢也有,至於區段徵收撈錢?我感覺除非是白癡,不然我不會。
且分配到的地但原地主簡先生只是對分配提出異議,目前正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所以尚未登記給陳姓地主,需要等判決確定再依法處理。
因此是不會不見也不需要拆屋環地,最多就是分另一塊地給原op
整偏重點只有一個~舊換新...新的還沒拿到,舊的就還是我的...
另一個角度想想...當大家都同意用舊的換新的時候,就應該沒有舊的這個東西存在了
有的就是我不滿意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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