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前面的錯無誤!!都是20年前的決定車站還沒好車廂就先買!!都是20年前的決定馬路隨便舖舖就好!都是20年前的決定水溝只要留50%功能就好!!真的都是前面的錯!!都是20年前的決定要花好幾仟萬作一堆垃极!!都是20年前的決定要給律師費1億多!!看來看去還真的是前面的人錯!!不然就是對岸的錯!!菊姐萬歲、蔡女皇萬歲!!哈哈哈哈哈
https://www.wra.gov.tw/media/25805/2%E5%85%A7%E6%83%9F%E5%9F%A4%E7%94%9F%E6%85%8B%E5%9C%92%E5%8D%80%E6%B0%B4%E7%92%B0%E5%A2%83%E7%87%9F%E9%80%A0%E8%A8%88%E7%95%AB.pdf連結的檔案是高雄市政府的內惟埤生態園區計畫的簡報,不知道是不是在做這個?雖然個人並不覺得有需要這樣變動,我只覺得把美術館內的水池清一清,四周圍的人行道鋪平鋪好,有破有洞的補起來,就心滿意足了。
豆豆3108 wrote:有違法就辦!...吳敦義時代的道路有多醜... (恕刪) 先不論立場小弟40年前就在高雄高雄馬路本來就很漂亮又大又直,好跑的要命那時機車不多(只是有些高雄人紅綠燈參考用)講醜,是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