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用電其實有區分大公電及小公電部份大公電約為電梯.發電機小公電約為社區弱電系統.如照明之前做過社區2任委員.其中一任為主委.在我任內將社區近600元/雙月的公共電費降至4百多社區為136戶改善方式為:1.將地下停車場常駐(即24小時點亮)的傳統燈管改成led2.企約用量從45瓦力降至40瓦力花費改led金額35000.(2014年12月底改裝)目前成效為1年節省公共用電費用合計5萬餘元.當然每戶電費就降低了
30413 wrote:所以看來公設不是自...(恕刪) 公寓大樓的公設都有獨立電表(沒有電表怎麼計費?),有些分大公,小公,公設的電費有2種收取方式,一種是統收(也就是管委會繳),一種是分攤(也就是由各分戶電表分攤),不想繳公設的電費,就只能住透天了,不過如果是社區型透天還是有公設的用電,還是要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