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修
全部打掉
全部打掉,申請建物裝修許可與不申請建物裝修許可
基本上全打掉要申請裝修許可,肯定告訴您,不會通過,
既然不會過,只能走不申請,不申請的狀況就是違建!
全部打掉在地政單位的名詞叫"建物滅失"當您全打掉後被舉報
就必須辦理建物滅失,同時因為是新違建,屬即報即拆,絕無討論空間(柯P效應)
倘若僥倖未被舉報,當然您愛怎麼蓋就怎麼蓋,但仍存有新違建即報即拆之風險
當蓋好後被舉報,地政單位根據當初建物測量成果圖測量後,會同拆除大隊,將拆至不可使用為原則
運氣真的好到不行,未被舉報亦開心入住,當您要轉售時,很抱歉!建物登記仍舊是40年以上之建物
不會因為您打掉重建,建物登記就會自動更新@@,換個角度,您是買方,您能認同與接受嗎?(貸款亦受限制)
不打掉整修
一樣分成申請與不申請,不申請的部分不再多說,若原本就有違建的部分,被舉報就必須改善至無違建為止!
申請的部分,則必須保留主結構,若有違建則必須拆除,否則建管單位驗收不過,仍會限期改善,若沒改善,連續開罰至改善為止!
建物登記部分,仍舊不會因為您整修就變新房子,權狀部分仍舊是40幾年的建物
重建
重建的部分,就必須申請,除了辦理建物滅失外,還要請建築師繪圖,找營造廠施工,申請建照,完工後申請使用執照
但是!"重建前請審慎評估是否可重建!"!"重建前請審慎評估是否可重建!"!"重建前請審慎評估是否可重建!"
很重要所以說3次!因各地方政府之建築法規因地制宜,且容積率建蔽率及退縮線與防撞線不同,絕對會影響到是否能重建!
若貿然打掉後才發現基地面積不符重建標準,恭喜您!當私人停車場使用吧!(不得有出租營業之行為喔!)
保險的作法,花幾萬元請建築師評估,建築師若說可以!就沒問題!就算是連棟建築的中間,以當今之建築技術,完全可以克服!
最重要的是,口袋要夠深,營建過程中,除非您土融有辦法過,否則照施工進度付款,是很重的負擔!
另外主建物原則上會縮水(若您有辦法弄到容積轉移,又另當別論),因消防法規緣故,導致有公設產生,而且法定空地也是必留!
甚至必須開放使用!
全照規定來,恭喜您!好公民!您有一棟屬於自己的全新透天厝!
打掉重建或整修,就由您審慎評估了!
另土地部分若是單獨持有,問題較少,只須注意面積是否達到重建標準!有些連棟建築是坐落在一筆土地上,採共同持有,
則必須要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才可申請重建!
以上是小弟個人之淺見!若有錯誤或遺漏甚至錯字!煩請更正指教或請鄉民手下留情!鞭小一點!小弟很怕疼!
謝謝大家花時間看完!
LinLin Cai wrote:
最近看了幾間屋齡40...(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