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650325 wrote:合理價格是家庭年收入...(恕刪) 這說法還是第一次聽到長進了那其實我看的也還算合理..還能砍一下..不過我從未出過價不知道 合理砍價範圍約在幾成左右?要是照台北砍法300萬的公寓 砍到210我要是屋主..也會覺得很扯吧..
6x12除以0.3=240(20年),2~3成頭期款(~含家俱)就當抵20年利息.10x12除以0.5=240.這無關房價合不合理,而是關乎買了總價多少的房子,得算好剩下月薪x0.7或0.5夠不夠花.想貸30年的當然可以再加碼(工作確保)家裡種田的或有old money可資助,就別管這原則了,用力買就對了.
海王子3511 wrote:樓上的你這比喻有點可...(恕刪) 有多大的卡撐才能吃多少瀉藥。大樓比起透天與公寓,豈只表面的價差。扣除公設及加上管理費,差更大!覺得可笑,那是因為沒經濟壓力吧?吃龍蝦的人要說啃饅頭的人可笑?而且若說大樓保值,那是說使用當中吧!到了年限不堪使用,非拆不可時,誰的土地持分大?全新屋當然不考慮土地,反正有生之年不一定看得到它拆,除非真的夠長壽。但中古屋可就很可能會住到房子全爛喔!那時的價值,難道是看電梯?看公設?看視野?當然是看地坪啊!且若住爛了還堅持不拆,要整建時,透天可自己搞,大樓還經全體住戶,一人一個意見,不知道要委屈誰,還是搞不起來?錢夠,買新大樓。錢若不夠,無法考慮新房子時,當然是中古透天,再不濟也是公寓,怎能考慮中古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