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合約未載明實際坪數,也沒有寫明完工日是幾月幾號,更誇張的是預收款一個是寫,100年10月1日,附件又寫100年12月1日,那到底是什麼時後開始算?問過代銷使用執照下來了嗎?他們說100年10月9日會正式發照,那未何未正式拿到使照如何收預付款?也要求要付頭期款,再約時間正式簽約,這個邏輯似乎不正常。而且審閱合約應該詳細載明才對,怎會是拿樣本回來看,這樣不算是真正的審閱期吧!大家還有沒有發覺哪裡不合理的,請提出共同研究,保護我們的權益。對了,合約也未註明有要附贈集塵設備阿,沒有樣品屋,照理說屋內的所有設備包含衛浴用品,廠牌型號數量應註明清楚,空口無憑。
10月8,9,10號是連續假期,怎麼發照啊!不是要等到拿到執照才能簽嗎?不是預售屋不必寫設備,但要有一戶完整完工的做對照,現在也還沒完成。原本已經約了下星期簽約,現在想再延一下了。影本應該是通用的預覽版,正式簽的版本才有各戶的實際坪數,記得到現場換算一下,一平方公尺=0.3025坪。或者等拿到正式簽的版本再開始審閱,現在還不能算審閱期。大概要11月下旬才能完工交屋,管理費從12月起算才合理,應該是打錯了。集塵器不是標準配備,是額外的贈禮,不會寫在合約上,自己去問吧!目前了解就是這樣。
ss058jerry wrote:10月8,9,10號...(恕刪) 驚驚..要是集塵器沒送我不想買了,有被騙的FU房貸利率也不是他們講的全一段式,售屋小姐都青菜講講..要是真的拖到11月底才交屋,加上裝潢我看要明年才能住了.
小弟昨天有路過夢想館說地點不錯耶.可惜買不起=.=離生態園區站很近旁邊有左新圖書館.公園也有國小跟國中牛老大也在附近85度C那一排有遠傳和小兒科診所.24小時的樸江小吃[人最多的.應該是皮膚科診所]新光銀行.新光銀行旁漫畫店[可以內閱.一個小時15元]不過7-11跟頂好就有點距離[應該會去賀康買吧]倒是那條不起眼的路.車子卻蠻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