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好像走錯地方了,
先自刪




我好像走錯地方了,先自刪
高雄168 wrote:
其實咱們這些乖乖停在...(恕刪)
lincasio wrote:
..刪...!刪………………………………………
lincasio wrote:
但不隔開,柵欄跟保全還有監視器怎麼設置?總不該就我們二期決定就好,錢花二期的就好?這要嘛二三期隔開,較單純沒經費問題,要嘛二三期合併,一起花費,不過一起花費,三期的巷道5條,監視器要裝較多支,那錢是不是要花較多,還有這公共用電又怎麼分?
lincasio wrote:
使用者付費,如同有人說社區的道路他們買的,我們憑什麼使用,那我們這的巷道,他憑什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