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aminimalist wrote:
殘障車位是什麼?不能(恕刪)
這個現在法規,都一定要設定,至於未來怎麼運用,得看管委會決定,或是再建商手上的時候就要賣掉了,但我看我的合約裡面沒有寫殘障車位設定誰專用,所以....會遺留給管委會的機率大一點,算是臨時車位了,但若有人無故佔用,通常會被投以異樣眼光,會被住戶吐槽喔,哈哈
不然通常我們現在簽約都會寫在合約上,有哪些公設是專用,比如天台或是某些陽台只有那樓有的,簽約授權後才能確保以後的其他住戶沒話講

bvb123 wrote:
真的,我也覺得策略失(恕刪)
酷達 wrote:
這社區我查了資料有將(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