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者 wrote:
未看先猜下圖格局(台...(恕刪)
看完後的感想是,很茂伯格局,進去裡面都很"細長"
客廳不是沒採光就是靠曬滿衣服的工作陽台間接採光
不是明火,是因為政府法規,
絕對不是因為規劃上已經沒空間做獨立廚房區隔
也沒有客變服務,因為規劃上已經很完美了,沒什麼可以改的空間,
價錢也精采了
土地成本 7.45億+1.08億= 8.53億
工程造價+雜項工程 3.31億
再加上管銷成本(廣告費、人事費、業務費)和建商利潤
有20樓高還總共314戶
很”佛心”得給你4字頭機會,再不把握機會就沒有4字頭了
是因為消防法規愈來愈嚴格,住家大樓要合乎新法規的要求,廚房必需要有防火門的設置,法規不會去限制不能使用明火瓦斯爐/瓦斯熱水器.
是建商為“規避”這項法規,所以不拉瓦斯管線和配用明火瓦斯爐,全棟樓都只能使用插電的設備: IH爐/電熱水器/.....等. 大部份買房的人都不知道,只聽售屋小姐說,因法規要求不能用明火. 只能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法規可沒說不能使用明火,這樣的解釋真的反差太多了!
也還有別的建商蓋的房子,仍會全棟樓拉瓦斯管線+配用明火瓦斯爐,只是房價就不一樣,因為消防法規增設的屋內防火門,賞屋買房的人,看不出來裝在哪邊,售屋小姐也沒明講.老實的建商只是依照新消防法規來做而已.
對比最上面的建商,還真是天差地遠!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