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請按我 wrote:某樓的心態真是要不得(恕刪) 最近看youtube 的影片 剛好也有提到喔~住戶是可以自己去檢舉的,可以試看看,有些人用說的真的像鬼打牆,所以只能...........PS:而且可以匿名舉發喔~~~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4PfqK4mX6A&t=648s
小賴1043 wrote:最近看youtube(恕刪) 沒用....社區屬私人領域建管處稽查 除了會出示相關文件 還會通知被稽查戶(這是我在南部幸福市遇到的)人家要來檢查你不會收嗎?XD簡單來說死不夠多人 政府不會在意這塊啦修法 建管單位 成立部門 每天隨機稽查社區公寓大樓第一次建檔勸導 第二次直接開罰...08就不信還有人敢放
酷達 wrote:走廊也屬於消防通道無(恕刪) 你說的有道理。違法。但我是只對於非住戶,對於大多數住戶都能同意的事,覺得別人吃米粉你在喊燒......反正台灣人的水準就到這裡。我姐在台中的便宜公寓,大家就是把鞋櫃放房子外面。我妹在高雄的人文首馥,大家就是把鞋櫃放房子裡面。住戶的經濟水平也是有差,有錢人房子買貴點,大家就會要求品質。
清舞非揚 wrote:你說的有道理。違法。(恕刪) 守法與公德心跟經濟好不好沒有關係公寓沒有管委會所以沒人管理尤其公寓一堆人把鞋子放在階梯上如果今天沒事就沒事但如果發生火災大家逃生踩到階梯上鞋子摔倒這樣誰應該負責?如果剛好前面有個翻倒的鞋櫃阻礙逃生誰又能負責年輕人還能跳過去那銀髮族呢?尤其公寓沒有灑水系統發生火災的頻率很高會立法不是沒有原因的
一步一腳印 wrote:意外的跟原本想的相反本來以為租客多環境會差結果這例子反而是自住多才不怕差 多去看看高總價的房子,別真的認為自住才不怕差。總價的高低已9成決定的這棟住戶的水平,這有點傷人,但看房看久就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