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不失血就解約,不太可能樓上損失個行政費幾萬元就算不錯的結果了轉賣可能會損失比較少,還有可能持平或小賺,但缺點是要持續付工程款.若是要轉賣預售屋,絕對不要委託房仲,絕對不要委託房仲,絕對不要委託房仲!因為~會被套牢.
wawelee worte:預售屋簽約了,可以解...(恕刪) 記得最高15%,但是如果你繳的總價款目前只有10%,好像也不能叫你補到15%,等於你目前解約,就是沒收價金,如果繳超過15%才是沒收最高15%…(可以去搜尋內政部的規定)另外聽說有些好的銷售,如果你好好談,是有可能象徵性收一些,不會跟你全收
2020疫情爆發後來回覆我大概也是在2019年七八月買了一間預售屋,在2020年四月時,客變發生一些糾紛,本來都協調好怎麼處理了,對方忽然在六月份時說同意無條件解約。聽到其實我很傻眼,通常建商都不會同意無條件解約。但是據我推測,COVID-19疫情讓房貸利率下修,房市買氣有上來,建商收回後可以再加價賣出還有賺,況且我買在捷運走路五分鐘的距離,生活機能算滿好的,所以建商願意無條件解約在拿出去賣。畢竟虧錢的生意沒人想做,建商願意無條件解約一定有賺頭的啦。所以說這都是可以談的,沒有說一定要完全照合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