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13 wrote:我知道公電會有支付像電梯或公共空間照明的電費,這部分我覺得都很合理但個人在意的是像我及大多數的住戶是鮮少去使用那些健身房圖書室或宴會廳等公設,但經過時卻常看到某些住戶帶著全家大小去裡面吹冷氣吃東西的,雖然他們進去有收使用費,但不知是否公設都是有獨立電表,以那些收的入場費支付電費,還是把這些電費計入每戶的公用電費裡 你的問題是"你不用那些公設不應該跟你收費",那你為什麼要去選擇有公設的住家,另外台電只讓社區申請一個電表。500多很便宜了,我們社區40戶內沒什麼公設都破千。
沒有要酸的意思.但500多真的很便宜.我的社區攤下來每期公電大約都是1100~1250..重點.我都還沒去住.也是要繳這些錢.公共電費,水費,管理費.雖然交屋後都沒搬去住,但該繳的一毛也不會少.也這樣繳了2年多.而且依照您的使用者付費神邏輯.那沒搬進去住的是不是也不用繳管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