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AN大別生氣啦!您大致有些誤會我的意思!非見解不同!我所問的是以投資為目的,並非自己要買房自住的;或許是我言詞表達能力差勁一些,表達得讓您誤解!歹勢啦!不過也很感恩您提供了這麼多的見解!讓我受益多!感恩!閒聊笑一笑……!在深山的和尚閒來無事寫了一副對聯貼在門上上聯 : 白天沒鳥事下聯 : 晚上鳥沒事橫批:隨時候教住在對面的尼姑看到後也寫了一副對聯貼在門上上聯 : 白天空洞洞下聯 : 晚上洞空空橫批:有求必應佛祖看到對聯,心想:這還得了趕快寫一幅開示上聯:白天不念經下聯:晚上不正經橫批:快念心經
自住 沒問題買來投資 當房東 要考慮 尤其分租 賺幾千塊房租我朋友 在高雄 透過仲介 租一個年青人 超好 還去法院公證結果是地下錢莊 租的 仲介說抱歉 只無條件提供法律意見半年收不到房租 後來出事 刑警 請他們走 但東西留在裡面 就是影印機 .......仲介建議告到法院 同意後先租房子把他們的東西先放好 要等拍賣 ........很耗神台灣的法律 保障房客 他們是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