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樣可熱鬧了……管理員要怎麼管理這些出出入入的人群,治安是一個問題,一個建案有好幾棟樓,但管理室可能是設在某一棟裡而已,那其他棟樓不就也要增設管理員,不然如何確保安全另一個問題是開放空間裡的設施若有損壞,是不是也是這棟樓的住戶買單,那管理費只會愈交愈多,真是不划算……
shiyvonne7 wrote:最近看大樓,大樓外面...(恕刪) 你的觀念根本錯誤一樓的開放空間是屬於建蔽率規定之空地範圍不屬於公共空間~你花錢買的公共空間是容積率內所佔的地方必如電梯,逃生梯,遊戲室....等活動空間這樣~了解了嗎?而且在消防法規裡面社區中庭室不能圍死的這樣會讓消防車無法進入救火那你也許會問開放之後就不需要請警衛了吧?沒錯~一個完全合法的社區的確是不需要請警衛因為....請了也沒用 哈哈
好處建商拿走了...提高售價,壞處...住戶承擔...當初政府只規定要開放空間,奸商為了讓土地利用極大化....中庭兼開放空間才搞成這樣,如果有點良心中庭/開放空間獨立 就不會發生樓主您的問題了。可惜現在是政府建商交相賊..........shiyvonne7 wrote:最近看大樓,大樓外面都有設一個開放空間的告示牌,這告示牌的意思是大樓的中庭,1樓空曠的區域都數開放空間,一般民眾都可進入隨意走動,這樣買大樓不是很沒隱私嗎?中庭是買方付費的,卻要開放給大眾使用……...(恕刪)
政府說開放空間....沒有說要造景....造景 V.S. 違建....損壞...沒要求自行拆除就是政府相關人員失職了!shiyvonne7 wrote:那這樣可熱鬧了……管...另一個問題是開放空間裡的設施若有損壞,是不是也是這棟樓的住戶買單,那管理費只會愈交愈多,真是不划算(恕刪)
建商為了拿獎勵容積將建案開放空間給公共使用好處建商拿走了照理說開放出來的空間建商得負保養責任沒理由要由住戶負責這些空間的保養責任吧這條例除了肥了建商實在看不出對住戶及一般民眾好處在那裡實在是有夠扯的爛法規當初到底是怎麼出來這條的有誰知道嗎
Captain Pink wrote:這樣問題又來了,電梯...(恕刪) 如果不開放電梯, 但開放樓梯間一樓和頂樓, 中間樓層通通用不能從梯間進入梯廳的單向防火門關起來, 要去頂樓開放空間就要爬二十幾層的樓梯,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