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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關心孩子未來就學環境的父親: 美術東一路的存廢 關係著你我孩子就學的權益!!!

旁邊七賢國中二點多公頃的土地只有三十幾班

河堤國小2.8公頃的土地也只規劃24-30班

美術館的土地都比他們小,只有2.15公頃 蓋了99間教室

還說這是低密度

別鬧了好不好!

分明就是壓榨我們美術館居民的權益!

雖說個人有個人的想法與見解

但我還真不能認同!






99間的教室

看也知道絕對八九十班以上啊!!



東一路廢了後

或許還可以再蓋一棟教室!!





反正現在就是


教育局從頭到尾都"對外"宣稱60班

教室設計圖至始至終都是99間教室

東一路的存廢放一旁


99間的大校先蓋了再說
melody680303 wrote:
99間的教室看也知道...(恕刪)


不需要這麼激動,
教室及辦公室數量是一回事,
重點是學生活動空間不夠就不能超收學生,
所以只要不徵地就沒有問題,
反而同樣數量的學生能使用的教室資源更多

參考初審資料
-------
第五案:王漢瑞建築師事務所申請本市鼓山區青海段269地號1筆土地教室新建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案
決議:本案依下列審議意見修正後通過,續提委員會審議。

程序部分:
(1)請製作幹事會審議前後設計修正對照圖文說明及初核意見修正對照表。
(2)本案涉及各權責機關意見,請申請單位確實檢討並納入修正,各幹事並應於委員會審議前確認修正內容。
(3)本案校地擴大範圍計畫刻正依本府教育局102年6月5日函送個案變更計畫書簽辦公開展覽作業中,後續需依程序提二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都市設計部分:
(4)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18點規定,係規定應留設至少300平方公尺之出入口用地供救災車輛與居民疏散,未規定留設之處數,至留設之位置應依該條文之規定設置。
(5)請補充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參、公共工程及公共建築類都市設計審議原則-二、學校」之條文檢討圖說,包括鄰近道路節點處、校門口處、家長接送區開放空間設計,車輛進出校園之管理計畫,現況植栽、移除植栽及新種植栽分別突出圖面。
(6)設置於校區中央的汽車停車位其進出動線造成學童活動上的安全顧慮,請整合於他處設置,並依建築師於會議中說明集中設置方式修正圖說。
(7)請補充校區師生進出之汽車、自行車、人行等動線圖示,以利檢核動線安全性。
(8)本案設置有3處家長接送區,但未有上、下通學交通尖峰時影響分析及適當的停等規劃內容,請補充相關圖說並加強說明。
(9)請釐清學校大門側公車站位置及於圖面標示,其與家長接送區停等動線及空間關係如何,請提出因應方案。
(10)街廓轉角斜坡道位置與寬度請配合相鄰道路之行人穿越道位置設置及一併調整植栽穴,以利行人通行。
(11)請於植栽平面圖區隔標示退縮地現有及新植喬木;新植喬木規格米高徑應大於11公分及樹高應大於5公分;剖面圖補標示覆土深度及建議設置導根板避免板根破壞鋪面。
(12)臨道路側圍牆形式採花台式設置,花台高度不得超過30公分。
(13)被教室圍塑的空地為校內學童主要的活動空間,現僅規劃種植喬木與草皮,建議可提供規劃構想供學校參考,及避免喬木再移植。
(14)請檢討照明計畫減少投光燈等燈具數量,以降低對植栽生態影響。
(15)位於校區南側的教室,以節能角度考量建議以面向南側設置走廊為佳,可同時達到遮陽效果。
(16)請於各向彩色立面圖標示建築物高度、外觀材質、色彩(pantone色票編碼)。
(17)建築物外觀模擬請與現況照片合成處理,以符合委員會審議要求。
(18)請補充依本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規定應有的相關綠建築設計內容圖說。
(19)屋頂綠化請補充植栽表及計算綠覆面積;雨水貯集存量請檢討設計數值(t);完整填註申請書欄位。
(20)請放大校園全區平面圖並清楚標示公有人行道、法令規定之退縮地及人行步道等相關尺寸,另請標明相關高程、鋪面材質,以利檢核。
(21)請依設計內容詳細檢討說明都市計畫法令規定,並補註對應報告書頁面,以利檢視。
(22)本案設計內容若有與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不符者,請設計人提請委員會同意後據以辦理。
建管部分(含書面意見):
(23)本案設置多棟建築物並以過廊連接,請補充檢討無障礙專章規定。
(24)P30本案屬本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之第一類建築物,請補充檢討第4條各款規定。
(25)本案幼兒園請依「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規定檢討,且應與D3類組使用空間具一小時防火區劃;另4層以上國小教室應註明供高年級使用。
(26)PA2-1地下層停車空間請檢討前方5*5.5空間,且車位編號10及37前方落柱,請併同修正。
(27)PA2-2地下層視聽教室頂版突出基地地面超過1.2公尺部分應計入建築面積檢討。
(28)本案昇降機非僅貫通教室部分(與行政空間競合使用),應依規定檢討豎穴區劃。
(29)本案請依「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檢討綠覆率、自行車及垃圾儲放空間。
(30)請依內惟埤文化園區特定區都市計畫土管規定檢討植栽配置、退縮距離及停車彎等相關規定。
交通部分(含書面意見):
(31)美術東二路為內惟埤地區南北向主要幹道,上下學尖峰時段交通流量大,請審慎評估家長接送區位置調整至次要道路(建議於美術東一路側),並設置適當的臨停彎設施,另校內之步行前往接送區之人行動線請併同考量設計。
(32)校園四周人行道共構時請於路口轉角及行人穿越線銜接處請設置無障礙坡道。
(33)地下一層汽車停車位37如何停車,另請確認停車格尺寸。
(34)地下一層樓梯旁停車位是否為機車停車位?申請書無註明設置機車停車位與否,請集中設置並適當增加停車位。
(35)地下停車場出口與地面層停車區之交叉處建請加設反射鏡,以增加可視性。
(36)停車場坡道兩端請設置來車偵測警示燈號設施。
環保部分(書面意見):
(37)本案基地面積為21400.03㎡,於公共設施用地之國小用地興建地下1層、地上5層,共計 戶之教室,樓高24.1+屋突物高3.9m
(38)本案若符合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三條文教建設之開發,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情形之一者,請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39)高度之認定請依行政環保署99年8月27日環署綜字第099076920號令核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所稱之高度,係以開發單位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之建築物高度認定,屋頂突出物得否免計入建築物高度,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等相關規定認定。有關環評部分仍請開發單位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工務局建管處)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及101年1月20日行政院環保署修正發布之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六條審慎核處。
(40)開發行為若達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之規定而未進行者,違反環評法第7條「開發單位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並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主管機關審查」者,本府將依環評法第22條「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由主管機關轉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其停止實施開發行為;不遵行者,處負責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及違反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
(41)本案環保室(垃圾暫存室)未設置,須注意清運路線及儲存區清理、消毒及垃圾清運完成後,產生之異味、污水排放等問題。
(42)後續開發行為若有擴大面積、改變用途或其他變更等因素,致符合該環境影響評估「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相關公告等規定標準者,仍請開發單位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43)開發及規劃過程如涉及空污、噪音、廢棄物清除處理、逕流廢水處理等相關環保業務,請洽環保局相關科室辦理。
教室及辦公室數量是一回事,
重點是學生活動空間不夠就不能超收學生,
所以只要不徵地就沒有問題,
反而同樣數量的學生能使用的教室資源更多






言下之意

只要徵地 就可以往99班的目標前進

徵地不成 99間的教室 空閒下來的是要養蚊子還是浪費公帑嗎?


您的意思是2個班級要用3間教室嗎?



所以 99間教室這樣的設計圖

教育局是要招收八九十班以上

還是招收60班 2個班級用3間教室呢?

這個設計圖99間的原意依您看為何呢?




在東一路還沒確認的情況下

就設計了99間教室即將動工

不是打從一開始就準備超收學生

不然就是蓋教室不用錢!浪費納稅人的錢!


這種浪費大家錢的事

應該請悍為我們大家權益的李喬如議員幫我們主持公道一下!




melody680303 wrote:
旁邊七賢國中二點多公...(恕刪)
melody680303 wrote:
教室及辦公室數量是一...(恕刪)


哪有學校的室內空間全是教室的?
其中27間是有特定用途,
普通教室54間,
特別教室多目的空間18間,
後者未來若是不幸徵地通過才較有可能挪用部分為一般教室

99間看似很多,
不過一般小學校舍設計中的特別教室及行政辦公室所佔的需求比率是很高的,
規劃不足反而是犧牲學童及家長的權益,
本案還有10間要給幼稚班及資源資優班,
建議不要跟徵地案的規模混為一談,
那個腦殘的提案本來就不可能會過

特別教室或輔助教學室(一至六年級共用,部分不止一間)
資訊教室、視聽教室、輿圖教室、自然教室、社會教室、美勞教室、工作教室、音樂教室、唱遊教室、演講教室、書法教室...等

行政辦公室
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校長室、輔導室、保健室、會議室、人事室、會計室、校史室、教具室、會客室、教師辦公室xN...等

其他附屬建築
教師休息室、工具室、工作室、電氣室、印刷室、合作社、廚房、川堂、禮堂、圖書室、廁所xN...等
特別教室多目的空間 18間

幼稚班活動教室 3間

資源資優班活動教室 1間

辦公室 15間



我的小孩上幼稚園 也一個班一個教室阿

上面就一個班兩個教室?

60班 幹嘛要15間辦公室啊?




這些37間都可以挪用阿


所以我說八九十班沒錯啊!!
melody680303 wrote:
特別教室多目的空間 ...(恕刪)


這些規劃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好,
有多的教室反而應該優先擴大幼稚班的規模,
現在重點只要不讓徵地方案通過就不能超收學生,
普通班的規模就還是54班,
加幼稚班及資源資優班才是60班,
現在只是反徵地但支持設校,
所以不要搞錯方向了

99間看似很多,
不過一般小學校舍設計中的特別教室及行政辦公室所佔的需求比率是很高的,
規劃不足反而是犧牲學童及家長的權益,
本案還有10間要給幼稚班及資源資優班,
建議不要跟徵地案的規模混為一談,
那個腦殘的提案本來就不可能會過

特別教室或輔助教學室(一至六年級共用,部分不止一間)
資訊教室、視聽教室、輿圖教室、自然教室、社會教室、美勞教室、工作教室、音樂教室、唱遊教室、演講教室、書法教室...等

行政辦公室
教務處、訓導處、總務處、校長室、輔導室、保健室、會議室、人事室、會計室、校史室、教具室、會客室、教師辦公室xN...等

其他附屬建築
教師休息室、工具室、工作室、電氣室、印刷室、合作社、廚房、川堂、禮堂、圖書室、廁所xN...等
說這麼多,只不過是為了圈起豪宅區的學區罷了,只為能將資源鎖定給特定人使用~~~話人人會說...當你們用越冠冕堂皇的言語來包裝私心,只是將你們的私慾表答的越明顯罷了...住在美術館區內的人..大多數都已經自以為高高在上了...你們一定不承認...就如同一堆人說XX院長沒關說一般.....誰信啊>>

請不要搞族群對立

來企圖模糊焦點!
樓上大大講的我很認同,我也承認,這也是為何人類自幾千年有歷史以來的社會結構都是金字塔的構造,所以目前我只讓小朋友去私立小學,從沒有考慮過公立學校,接下來也不會在台灣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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