哀~ 不知道各位住戶們 有收到通知嗎~我收到通知 11/21後就去領權狀,然後12月 11日 就要繳錢了~我心中只有OS大廳跟警衛都還沒有用好,連驗屋都還沒驗完,就要繳房貸了喔~如果驗屋有問題的話,那不是要延後家屋嗎?????若裝潢過程中,家具有遺失要算誰的啊???????搞的頭都大起來了~不知道其他的住戶門 你們設計師找到了嗎????現在真是一個頭兩個大~哈哈
最近開始驗屋的動作,想必接下來建商就趕著交屋。如同之前其他大大所提到的,大廳和公設都還沒完工,房貸的利息起算是從撥款日起,那管理費是從何時?如果是以交屋日,那麼是不是可以指定全面完工後再交屋,不然每天施工所用的電和水都要算在我們這些先買的住戶身上,那也太衰了吧!所以大家要團結起來和建商說清楚!一起捍衛我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