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楠梓雷建商!! 還沒驗屋,就急著要求補足貸款差額

我看了一下你們的實價登錄,
基本上不用想, 建商就是故意要你出事
好把你房子收回來2倍價錢買,
你們平均預售時才20幾萬, 現在平均都已經40,
高雄現在3年前的預售案, 幾乎都碰到這種狀況, 有些直接翻臉 ,
人虧錢本來就會開始沒水準XD
不如想辦法把差額先弄出來,
在跟銀行協調貸款的比例
traman
traman 樓主

3.分期付款表備註,貸款不足時,於產權移轉前,以現金一次補足。目前建商回復還無法確定產權移轉日期。

2024-11-25 14:32
traman
traman 樓主

的確溝通過程一直提到終止契約這些字眼,真的第一次遇到這種建商

2024-11-25 17:32
vhygdih wrote:
我看了一下你們的實價...(恕刪)

這樣看起來
興富發算是有良心的建商
像我交屋時坪數有增加
興富發也沒跟我再收錢
驗屋時間和方式也不會限制
樓主運氣不好遇到沒品的建商
豆豆3108 wrote:
這樣看起來興富發算是...(恕刪)


發哥跟寶X 很少聽到搞這些,
他們案量多到根本懶得管,
中小型建商本來就算的很精,
標準臺灣中小企,辦公室影印規定要印兩面
幾億的大錢怎麼可能不計較XD
差別在於直接跟你毀約, 還是範圍內小動作

朋友親身經驗, 還是跟認識的買
直接約你出來叫你加300w,
你不加?不好意思15%毀約金現場給你byebye
想要上法庭隨時奉陪講的很清楚,
要上媒體? 直接跟你表明,
臺灣蓋房子蓋到隔壁倒掉都不會怎樣,
給大眾罵幾天他也不怕, 聽起來真的超有道理XD
找律師就好了,有問題提告請媒體報導就好了😆
[周刊王CTWANT] 中央銀行9月祭出第7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堪稱史上最嚴,對於多年前買預售屋,如今面臨管制措施可能影響交易,央行9日解釋,依據內政部相關規定,貸款金額短少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已訂有相關處理機制,而「政策便是屬於不可歸責的狀況」,賣方可同意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或雙方得選擇解除契約。

簡單來說,貸差補足應該照合約幾天補就幾天,而不是他後來又出的通知單。
然後就算你不補足,也是合意解除契約或是他同意讓你分期還。
他應該蠻希望你解約,但若你不想解約,也不能強制才對。
建議有問題可找消保官問問。
traman
traman 樓主

感謝陳述,我一開始也主張"不可歸責雙方",但客服堅持不屬於。我說就算歸責在我,也必須給我30天補款項,建商卻只給5天。完全無法溝通。客服不懂條文,要法務跟我聯繫,又說法務不管這種事。傻眼吧!!

2024-11-27 12:34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