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帶問樓主,如果你發現有平面車位可買,但其上卻有機械式車位,那你會買嗎?
吽吽牛 wrote:
管理良好的大樓,絕不(恕刪)
停車位能不能停機車,這是住戶公約
與管委會沒關係,法規沒這限制,能不能停要看自己大樓的停放空間,
會不會影響其他人或動線,不是每棟都適用,可以停不代表管理不好好嗎!
內政部72年4月1日台內營字第143377號函釋認為:建築物之停車空間擱置不用,或以停放機車、腳踏車並不違反法令,故住戶如於停車空間置放機車、腳踏車,應為法之所許。
內政部營建署函 93年10月28日營署建管字第0932917542號函釋認為:公寓大廈停車空間之管理使用事宜,在不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下,得以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定之,倘若規約規定汽車停車位不得停放機車、腳踏車,則住戶有遵守的義務,反之,停放機車、腳踏車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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