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200萬差額可能是高雄一般人4年不吃不喝的薪水,
如果你省吃儉用一年可存個20萬那就是十年的存款。。
如果你賣了房去租個一樣50坪的房子租金2萬,那可以租100個月還不用管房屋土地稅跟其他持有開銷。。
如果你有小孩。。那是好幾年的教育費用。。
如果你生活被貸款壓得喘不過氣。。這會是一個休息再出發的機會。。
如果你愛旅遊歐洲團可以去個8-10趟。。
如果你愛車。。那是一台開出去有點名氣的車子。。
如果你愛酒。。那是喝不完的酒。。
如果你有其他夢想。。那是一筆很好用的圓夢金。。
這個只是一年時間換來的差距。。。很多時後計畫又跟不上變化。。。如果依現況景氣房價持續下探呢?
當然很多事情不能全用這樣衡量。。有些人有自己房子的感覺大過這些。。有些人認為假的一切都是假的。。是業障太重。。
當然有些人根本不在意這樣的差額。。但這樣你也不用再關心這樣的討論了。。
所謂自住沒差。。房仲最笨就是說這句。。沒差就是住著都不要想買賣。。如果大家都一輩子只買賣一間房子。。之後賣方不賣買方不買怎麼對你們有沒有差呢?? 反向鼓勵買賣不是很好嗎?
leavis wrote:
小妹住孟子路大樓,...(恕刪)
一個月租金算2萬好了 一年24萬
(別跟我說800萬的房子租不到2萬)
我朋友買750萬的新房 租人25000一下就租出去了
不買房 租房8年也是虧192萬
租房是永遠幫房東繳房貸
錢付了 房子還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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