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Lin Cai wrote:
最近看了幾間屋齡40...(恕刪)
如果不考慮保存登記,
直接把樓板挖掉整個重新立柱翻新都沒關係,
大馬路邊可能要留一面牆做做樣子,以免被追手續
沒辦法....這就是透天有地權可以任性的地方...
只是之後貸款可能還是用原舊屋登記,
所以後來新建的建物無法作為擔保品....
(外表是新屋,結果謄本上是40年老屋無殘值)
另外非邊間共用壁要做好防水,
也要預留幫隔壁粉刷油漆的預算,
不然雨季來兩邊隔壁壁癌非常嚴重....
敦親睦鄰也要做好~~以免一天到晚被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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