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租不賣,這才符合居住正義,不是租多少的問題,而是location 的問題
大家都有繳稅,稅金開發公共建設,利益應該全民共享,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有錢人去美術館下樓散步就到,窮苦人、首購族被擠到二環三環
就像樓上說的岡山,想去美術館還要開車、騎車、搭公車
抵費地拿出來標售讓建商競標屢創新高的同時,也要拿一塊來蓋社會住宅
而且要編高額設計費,請知名建築師操刀,讓社會住宅的居民有與豪宅同樣的生活環境
標地賺的錢,要有相當比例用在社會住宅政策
不論有錢沒錢,都能共享建設成果,不能讓高房價圈起獨立的王國,設下貧富差距的高牆
釋出新開發區土地時也要考量都市均衡發展
適度推動都市更新,不能讓城市界線無限蔓延
這些概念很難嗎?國外早就行之有年
這些政府不懂嗎?當然懂阿,只是要不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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