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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1號院 - 有人買的房子變工務所


我是魯夫 wrote:
這樣無限上綱..不太...(恕刪)


真是太好笑了,下次您要是買房子,建商跟你先說明,

你的房子在沒交屋前建商可隨意做工務使用,看您會

不會買?
秋風清 wrote:
真是太好笑了,下次您要是買房子,建商跟你先說明,
你的房子在沒交屋前建商可隨意做工務使用,看您會
不會買?.(恕刪)


這也太好笑了..
你的老婆或前女友..若有跟其他異性交往過..難道你就可以拒絕他嗎?

還有..我會買.反正又不是凶宅
因有了這一項資訊..反而對我有利..可要求再降價.便宜給我
所以新車"沒掛牌"前
全油門試車20萬公里你也覺得合理囉?
反正沒掛牌

我是魯夫 wrote:
這也太好笑了..你的...(恕刪)


講這不是廢話嗎?買方已經清楚說明事前不知情

,而且你也同意買方應該用比較低價購買了
我是魯夫 wrote:
還沒交屋前,,產權還是屬於建商的

這有啥好爭議的...

付了定、簽了約,產權就不是建商的。

這真的沒啥好爭議的,建商的錯。

這在事主那棟樓不是已經討論過了?

我是魯夫 wrote:
這樣無限上綱..不太...(恕刪)


我相信真正的魯夫絕對不會這樣想的!

不管是空屋還是樣品屋,
在交屋前有客戶下訂後,
都不能有其他人住進去,
是建商一般的道德良知,
如果要用來當做臨時工務所,
也需要事先告知未來的屋主,
這是禮貌!這是禮貌!這是禮貌!

買賣是站在彼此信任的基礎上,
你的想法已經偏離了大眾的認知,
不免讓人懷疑你就是興富發建設的員工,
要為公司說話也需要講道理!



我是魯夫 wrote:
這也太好笑了..你的...(恕刪)

『老婆或前女友..若有跟其他異性交往過』,別人我不知道,至少我不會介意。
但是「興富發」的做法猶如為人父者將已和他人訂親的女兒送去紅燈戶上班,之後又把染了一身性病的女兒交給準女婿,要準女婿自己帶回家治療。
盧夫大:難道你也可以不拒絕他〈興富發〉嗎?

這建案厲害
一堆投資客準備套死在這
大家有看過31F OR 20F採光那麼差的嗎
格局也差,豪宰......興富發都是住國家級人物
國王城堡 國王一號院...................我笑了
再看看華人匯蓋房的速度............
不知道白冰冰有沒有買?
如果有買,
還好不是買到四樓被當作工務所使用那間!

董事長常說,
房子會說話,
令人疑惑的是,
房子被當作工務所使用的時候,
怎麼沒有說話呢?
我記得要過戶 產權才是買方的
但過戶之前要先銀行對保 驗屋等 如果驗屋沒有過就不要撥款 沒有撥款就不會過戶

總之 是建商或代銷太笨蛋了 怎選已售戶當工務所呢 太沒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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