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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肇因..只是''施工問題''...怎辦? [ 整理全球 氣爆原因 ]

基本上災損已經超過企業能負擔的了,他要負責也是推給基層的員工,危機意識明顯不足,輸送的氣體送出跟收到差了幾噸竟然沒有察覺異樣.很誇張,慶幸不是白天,傷亡會更慘重.
就算是施工挖破管線
但是榮工化工廠在輸送丙烯的時候
管路壓力不足,那就表示有漏
操作人員或是工廠的工安
怎麼沒有發覺異樣
然後附近已經通報有濃厚的異味
如果通報到工廠時,工廠有真的確認
就會發現管路壓力異常,跟附近濃厚的異味
時間點上的符合

施工挖破管線是不應該
但是這種高危險的輸送管
本來就應該有更嚴謹的SOP
但是很明顯榮工在安全管理這塊
做的非常的鬆散

還有這麼明顯的異味,跟人孔蓋冒煙
高雄市的主管機關
應該當下就強制附近的管路關閉閥門
直到找出漏點
營業損失會比人命損失還大嗎?










有一個真實例子

應該是去年吧

大概下午4點多的時候

新店的民權路因為捷運施工

挖破了天然氣管線

一直撐了將近快2個小時才找到關閉閥在那

也是沒有立即疏散現場

所以上面應該有權力才可以壓下來消息吧
烽火連天 wrote:
還有這麼明顯的異味,跟人孔蓋冒煙
高雄市的主管機關
應該當下就強制附近的管路關閉閥門
直到找出漏點


這句話雖然在程序上正確,但是卻沒有注意到的事實,顯得事後諸葛

第1
台灣政府對於地下管線雖然有管制措施,但是沒有完工回報機制,等於是完全放任自理
"挖"要申請,但是"管"埋在哪裡沒人管,施工中有狀況臨時變更接管位置是不用回報的
一條新的馬路開好之後,各單位挖管是先挖先贏 (先挖的最好施工,後挖的只能自己小心)
所以每次有挖管的工程,都要派人先用探測器掃一遍,不能憑著政府的管線藍圖就直接挖

高雄市工務局昨天才說,
高雄市的地下管線管理是"最近十年"的事情,十年以上的管線"沒有正式紀錄"

在所謂的"當下",要通知誰關閉閥門?
在市民報案"有瓦斯味"的情況下,真的能正確通知所有"輸送物質有瓦斯味"的單位?
在根本無法掌握附近管線數量的情況下,真的能夠一個不漏地通知所有單位?


第2
管線都在埋在地下,如果關閉閥門就不在洩漏了,怎麼找洩漏點?大規模挖路?
抓漏的方法就是要讓他漏,你才找的到洩漏點
抓水管漏水是這樣,抓輪胎漏氣也是這樣


第3
異味是會騙人的,人的鼻子沒有厲害到一聞就知道是什麼氣體
冒煙是會騙人的,人的眼睛沒有厲害到一看就知道是什麼氣體
第一線消防人員經驗豐富,也會被這些線索誘導,關了瓦斯閥門還止不住"瓦斯"洩漏

如果外洩的真的是丙烯,而消防人員依照瓦斯的SOP去灑水處置,真的就是幫倒忙了
(不是說消防人員做錯,而是根本沒有做過演練,爛政府根本考慮過這種事會發生)

運送中的丙烯是由氣態加壓成液態
液態丙烯是油性液體,沸點是-47.6 °C,空氣中氣體濃度2%左右達到引爆點
灑水會變成:
1.液態丙烯隨著水四處流竄擴大範圍
2.水溫讓液態丙烯快速沸騰汽化,把下水道的沼氣往外推 (人孔蓋白煙+瓦斯味)
1+2=發生大規模"下水道"氣爆 (不是丙烯管線氣爆,管線只會漏,是不會爆的)



烽火連天 wrote:
就算是施工挖破管線
但是榮工化工廠在輸送丙烯的時候
管路壓力不足,那就表示有漏
操作人員或是工廠的工安
怎麼沒有發覺異樣
然後附近已經通報有濃厚的異味
如果通報到工廠時,工廠有真的確認
就會發現管路壓力異常,跟附近濃厚的異味
時間點上的符合

施工挖破管線是不應該
但是這種高危險的輸送管
本來就應該有更嚴謹的SOP
但是很明顯榮工在安全管理這塊
做的非常的鬆散

還有這麼明顯的異味,跟人孔蓋冒煙
高雄市的主管機關
應該當下就強制附近的管路關閉閥門
直到找出漏點
營業損失會比人命損失還大嗎?


1. 管線壓力不足是李長榮大社廠端的壓力錶沒有讀數,不能排除是壓力錶壞了,不能斷定是管線有漏?
2. 就是發現有異樣,中間李長榮和華運才開開停停的輸送丙烯
3. 李長榮根本沒有要對管線施工,會動到的主要嫌疑犯是高雄捷運局....
4. 榮工與榮化差很多....

唉.....
大大說的全都是對的,
但是重要的是,在新聞看來榮化自己發現丙烯洩漏量大,卻還繼續“隱瞞”的輸送,
這才是最該死的。
至於員工的疏失就是公司的疏失,
由公司賠償後再自行私下去解決,而非直接推給員工而已。(這是它話了)

roll wrote:
新店的民權路因為捷運施工

挖破了天然氣管線

一直撐了將近快2個小時才找到關閉閥在那

也是沒有立即疏散現場

所以上面應該有權力才可以壓下來消息吧



家用瓦斯爐、裝瓦斯罐的噴火槍、最簡單到一支瓦斯打火機
你要得到火就必須釋放瓦斯並且給予火星,這時候只會燃燒不會爆炸 (不符合引爆三條件)

氣體要引爆,要同時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封閉空間 + 足夠的氧氣 + 足夠的氣體濃度

天然氣(瓦斯)比空氣輕,會自動向上飄散
在開放空間中的單一瓦斯管線外洩無法達到引爆的空氣濃度,既然不會爆當然也不需要疏散


加油要熄火、加油不可以打手機,這兩個也是同類型常見的"洗腦式錯誤知識"

kkl999 wrote:
大大說的全都是對的,
但是重要的是,在新聞看來榮化自己發現丙烯洩漏量大,卻還繼續“隱瞞”的輸送,
這才是最該死的。


隱瞞??

現在有哪一條法規規定輸送時發現疑似洩漏,需要"主動通報"嗎??
如果沒有規定要通報,那又何來的隱瞞?



現在的新聞看起來
第1次輸送發現壓力異常 ~ 停止輸送,測試管線,保壓測試OK後繼續送
第2次輸送發現壓力異常 ~ 停止輸送,幾分鐘後發生爆炸
輸送異常的時候,當班人員不是沒有發現處理,但是SOP不夠好
(沒爆炸過的經驗,誰會第一時間想到這樣可能嚴重到爆炸??)

如果真的是丙烯外洩,丙烯只是原料,消防隊現場4小時的大量灑水也是引爆的導火線
大致上兇手可能有兩位
李長榮化工應該確定
另一位可能是挖破管路的廠商
如果真是輕軌工地搞得,那怎麼辦?

高市政府向李長榮化工求償,李長榮化工跟高市捷運局求償
會不會搞到最後,變成納稅人出錢!!!


steve0608 wrote:
大致上兇手可能有兩位
李長榮化工應該確定
另一位可能是挖破管路的廠商
如果真是輕軌工地搞得,那怎麼辦?

高市政府向李長榮化工求償,李長榮化工跟高市捷運局求償
會不會搞到最後,變成納稅人出錢!!!
.(恕刪)




恩...感覺....最後 很有可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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