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砍根本沒意義也沒必要
重點正是樓上說的""總支出""
以一般買2賣4來舉例
賣方底價要實拿600(所以含仲成交價要625)
買方天花板價600(代表含仲612可成交)
當雙方都Push不動...煮熟鴨子要飛了時
不用等你說,仲介就會跳出來自砍服務費了
例如上例可能就以610簽約
仲介費賣方付10萬,買方付2萬
12萬加減賺總比沒得賺好.......
一般來說
如果有請你下斡...那代表有成交可能
如果聽完你的口頭出價都懶得請你下斡....
那就真的代表
.....出價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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