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比起台北王家 高雄哈瑪星才是比較需要被關心的吧

請您先看看王家的法院判決, 王家稱不知情無法反對都更, 結果法官的判決書說:

本件更新單元自96年起已進行數年,此該地區周所眾知之事實,原告等竟推諉不知,且其中三人拒收任何郵件,至計畫核定後,方出面主張無法經由任何管道表達反對之意見云云,自屬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甚明,且原告等援引求撤銷原處分之主張,對於進行數年之都市更新程序而言,亦違反比例原則,原告等自無主張未收受送達,而起訴主張撤銷整個都巿更新程序之理由。



看看王家在懶人包說在收到拆屋前都不知道..結果..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7號判)
aaatsz wrote:
不過我是不太清楚為什麼哈馬星那邊是違建? 那邊的建築不是從日據時代就蓋的嗎?

這些都是日據時代的房子沒錯。
國民黨來台時,順手接收不少日本人的土地,所以就變成公有地上的違建了。

kuoyuan1 wrote:
這些都是日據時代的房...(恕刪)


原來一切都是國民黨的錯
無言

kuoyuan1 wrote:
...文林苑的爭議點是因為私有產權地主不同意,市政府違法濫發建照,再進行所謂依法硬是拆除。也就是政府侵犯人民的財產權。...(恕刪)


當然, 不然都更法是拿來做什麼的?
樓主的對於古蹟維護的想法,對這件事有一點熱情的人民,我想他們會懂。

只是事情就如k大所言,高市府有徵收權利。
不知道糖果兄有無參加前年反對高雄鐵路局臨港線道路拆建拓寬一事,
學生、熱心的高雄市民、極少的當地居民參與抗爭對於政府鴨霸行為莫可奈何。

當地居民想要更多的遊客,帶動更大的經濟量體,沒有辦法等
所以做了很多在我看來粗糙的規劃決策,
拆了這麼多股鐵路已經無法挽回,美麗的鐵路線只存在我的硬碟裡,
趕快去看號誌樓吧!因為什麼時候要拆您根本不知道(說不定半夜偷拆)

地方政府於法有據向高雄鐵路局協調徵收規劃。
您說財團已在週邊購地,圖利財團也好,可是抗爭這麼久到頭來還是強行拆除,我想您我都不樂見吧。

去抗爭吧,身為一個平凡上班族同時也是高雄市民的我也會去。
哈瑪星是日治聚落,初建時就缺乏完整性,至今一些已經被住家整修成四不像,一些沒整修的房子快要倒了.

保留就要花錢維護,不然破舊不堪有礙市容,只是維護的標準在哪? 加蓋部份要不要拆掉? 錢又誰出呢?

相較日治舊宿舍及老車站活化例子,哈瑪星面臨的是整個聚落,是有住人的聚落,是有佔著公有地的聚落.
去活化它住的人要不要遷出去, 還是只是保持/恢復原來日治聚落的樣子?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