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已解決] 急!! 向建商買新成屋,已簽約,但還有五天的審閱期未過期,可以解約並全部拿回定金嗎? (文長,不好意思)

emilysu999 wrote:
大部份原因還是歸究於...(恕刪)

簽約不是審閱期完後才簽的嗎?

我記得簽約前沒提供五天以上的審閱期是不合法的(印象中),版大可以針對這部分問看看,
phliao wrote:
現在的銷售手法很多都是沒有提供合約審閱期, 要簽約才會拿出來(當場看合約當場簽)

若沒有簽切結自動放棄合約審閱期, 可以拿這點去告建商



我們就是當場看當場簽

當時也沒想那麼多

已經沖昏頭了


是沒有簽切結書

但也不想走到提告的地步

當初是跟長輩說室內有16-17坪才答應我們買的

長輩在北部,還沒機會看房子

現在發現室內差那麼多坪數

應該會被罵到臭頭吧


其實內幕還很多

我們買的還是有風水問題的房子 (對到柱子)

代銷跟我們說房子都賣完了

只剩這間和另一間價差70-80的房子

為了便宜才買這間

結果隔天又發現還有很多間還在賣

真是一整個不爽

但又能如何

講來講去還是只能怪自己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只能怪自己太過草率了

(雖然一直有在做功課,但重點一直著重在如何殺價和驗收,

沒去注意簽約前後的問題)

代銷的話不要聽啊!!! 千萬要眼見為憑

我之前買房子代銷也騙我說沒有B1停車位而買了B3停車位, 事後才想到不對勁, 請人去探聽, 事實上當然是還有....嘖嘖嘖! 這跟詐騙有什麼不同呢?
YO
先跟代銷談談吧 記得找高階的主管 SALES通常沒這權利

如果可以向他們說明苦處 就版大的CASE來看 你是比較弱勢

或針對合約內容的哪一條 提出異議 才有機會拿比較多的$$回來

若代銷真的很硬的話 那就寄存證信了 只能用告的 這通常就很麻煩的 ...
當初代銷有要求要馬上簽約嗎?
有的話要簽切結書,你沒簽的話就還有贏面
如果沒有,是您太急進自己簽下去的話......
大羅神仙也救不了你......請保重......

審視期不是反悔期,建商或代銷是可以不理你的
要是放給他爛還可以要求你執行合約的
我自己的例子
付訂金才會拿到 合約書範本,並告知五天審閱期
最後我退掉了<拿回全部訂金,但是重點是我還沒簽合約書
一旦簽約了,可以看看裡面條文會有著名會被扣多少%數
我不知道每一個房屋銷售的合約書是不是版本都相同
但是我提供我解約的經驗

房子我很滿意,解約和房子無關,完全是個人因素


是代銷的新成屋,也是簽約後才將合約書拿回家,
簽約時也付了二十幾萬的訂金

我遇上的代銷很好,知道我們的理由後,
即使簽約前我麻煩他們很多,解約又讓他們賺不到錢
雖然代銷希望我換小坪數,負擔的起的房子
但代銷也擔心超出5天審閱期我會無法和建商解約
所以還是讓我解約了

我解約前有問過其他建案的代銷
有的回答錢會被扣百分之XX的手續費,
但我解約的契約書上有寫5天審閱期可以解約退回所付的金額
賣我房的代銷也是跟我說可以全額退費
所以我想主要是契約書上有寫就可以
但是大部分的代銷應該都會刁難
代銷的態度也暫一半,看他要不要去幫你跑解約流程


那這家建商是誰
透露給大家掌聲鼓勵一下吧

關鍵指令在建商身上
當子法觸犯母法時
當然母法為主
就算建商的合約寫得多嚴苛
違法屬實,其合約就不具效力了
(規避該給的審閱權)

偏偏許多建商要硬凹~~
若當時簽約時未簽放棄審閱期,再簽約的話,應該是可全額退,當然建商的規模也有差
小建商都很頑強,大建商就比較好談,重視形象,特別是你付了七位數的簽約金,你那位銷售業務會讓這筆生意就這麼跑了嗎?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歷經一個禮拜的煎熬
終於順利拿到所有款項的支票了
一毛錢都沒損失到
算是幸運的了

為了讓有類似遭遇的網友作為參考
小妹完整的敘述整個事情的經過
或許大部份的大大早就知道這種情況了 (也不會上當)
但也可能有人像我們這樣吃了悶虧的
說不定我的方式也可以幫人解決問題
懇請各位大大看完後不要說一些落井下石的話來傷人
看不下去就請略過本篇
謝謝

================================================

小妹和老公在 上上星期日
簽下買賣契約,並當場付了20萬訂金
隔天又匯了80萬簽約金
共計100萬給建設公司

買到的房子是整個建案裡唯一有風水瑕疵的

想解約的原因是不爽被欺騙
代銷為了將條件最差的房子賣出去
刻意隱瞞餘屋數
此外還故意讓我們以為室內有17坪
(我們看屋時問室內實坪多少? 對方回答的坪數是權狀登記的
(含室外車庫一部份及後陽台,但卻刻意不向我們解釋清楚)

我並不是很滿意代銷給我們挑的那兩間 (只開放兩間給挑)
但因為老公非常喜歡這裡
只好勉強買下比較便宜的那間 (一樣的格局價差近八十萬,
但我們明白他是故意開高價,因為我們有探聽到其他人的成交價)
(因為代銷說都賣光了,只剩這兩間,再等下去也沒意思,所以就決定下手了)
在談價格的過程
我懷疑代銷沒誠實告知餘屋數
還一直不斷的問還有沒有別間可以挑
所得到的答案卻是 ~~~ 沒有了,真的沒有騙你,真的都賣光了!!!!
(就是這句話讓我覺得被欺騙,如果他回我說,目前只開放這兩間,
其他的還不能賣,那我沒話講,但事實就是她欺騙我們)
問別的代銷也是一樣的回答
(代銷演得很逼真,只差沒拍胸保證,跪下來發誓)


簽約的隔天(第一天)
我們就發現代銷帶別組客人去看別間
第二天碰巧和那組客人小聊一下
確定真的又多出一間房子在賣了
當下愈來愈肯定被欺騙了
根本就還有好幾間沒賣出


而且很諷刺的是和別的住戶聊天時
人家還譏笑說最難賣的那間已經賣出去了
言下之意是那間居然有人要買
而且聽說成交價很高
我只好回答是我們買的
當下那些住戶馬上住嘴一哄而散
真的是覺得很趕羚羊


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是實際測量室內坪數只有十二坪多
和代銷所說的十七坪差距甚大
當初長輩同意我們買下這間房子
(長輩沒辦法到現場看屋,只能憑我們口頭描述想像房子格局)
除了價格考量外,再者就是坪數夠大
但實際上的坪數卻和代銷告知的差很多
再三考慮後,決定跟代銷講並要求換屋或解約


真正開始和代銷公司協商時是簽約後第三日
雖然內心很氣憤
但我還是用軟的方式
幾乎是哀求的方式跟小姐講我們要換
既然還有其他房子可選
我們當然寧願多花一點點錢買沒有缺陷的房子
(當時建商和代銷也承認還有一些保留戶
還說什麼公司政策規定這樣 理由一大堆)
雖然同意讓我們換
但代銷硬是開高價吃定我們
換屋不成的情況下只好要求解約了
硬買下的話,以後住起來心理也不會覺得舒服
於是跟代銷說那我們退掉好了
代銷說不行,當初就說不能退了
我還是堅持她去問,要退的話怎麼處理
後來回覆說,已經呈報上去了,要等建設公司決定,
不過叫我要有心理準備,錢可能拿不回來了,
找消保官也沒用 (這是威脅,可惜沒錄下來)


當下其實我已經寫好存證信函了
本來是想說可以不要撕破臉就能退的話就不要寄存證信函了
但代銷這樣威脅我
我只能想辦法盡力爭取自己的權益
所以跟代銷說我明天會去寄存證信函
她還說好啊....(這是第四日)


隔天我一早就去郵局寄存證信函 (第五日,契約審閱期的最後一天)
當晚八點多建商收到信函
馬上打來說要讓我解約
同時還指責我一堆
說我想退就直說
幹嘛拐彎抹角做這些
用白紙黑字寫的那麼嚴重
會害那個小姐沒工作
還說我寫的都不是事實
我當下因為可以退,整個腦袋都空白了(太高興了)
忘了把她堵回去
是他們代銷不給退的咧
怎麼又變成是我的錯
可以退就早點講啊
幹嘛威脅我
而且我也有跟她說我要寄存證信函了
是對方不願意好好講的
以為我是軟柿子就吃定我了嗎?
以為我說要寄存證信函是隨便說說的嗎?
我們可不是為了賺錢一天到晚都在說謊騙人的人
人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可是會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事的
我只是不想撕破臉罷了
當我們消費者真的那麼弱勢嗎?
今天如果代銷都沒錯
建商有可能會輕易退回我們全部款項嗎?
一間大公司會怕一個小老百姓嗎?
這是不爭的事實



話說存證信函的內容
我就把上面所講的問題用條理的方式敘述清楚
再強調這個買賣並未建立在誠信原則上
買賣應基於誠信原則,不應為追求利益使用欺騙的手法促成交易,
(這和詐騙集團有何差別)
並要求換屋,若協商不成則要求解約 (要把主張明確的寫出來)
建商必須在三日內全額退款
日期、姓名(我們和對方)、契約名稱等通通要寫清楚
最後還要壓一個期限,例如限三日內協商完成,
逾期將訴諸法律行動。


因為這是生平第一次寫存證信函
寄出去那天下午還特地跑了趟消基會
正好有義務律師可諮詢
我把信函拿給律師看
他看完跟我說
不用擔心,錢百分之百可以全部退回
因為對方不對在先 (指刻意欺騙)
順便跟我說,以後寫存證信函時結尾要寫
"限三日內協商完成,逾期將訴諸法律行動。"
這樣才能給對方壓力,因為我只寫限三日內要有所回應,
結尾太弱了....


還有一點就是
因為我們是當場簽約的
對方也沒給我們五天的契約審閱期
只叫我們先簽,回來再慢慢看
有問題五天內要書面提出


基於這點
律師說我就可以在五天內提出因為不同意本契約的條款要求解約,
因為建商說 "我們可以慢慢看,五天內可以提出異議" 這個理由


整個事件的經過大致是這樣
我們不敢說我們完全沒錯
當初也有心理準備去住有風水瑕疵的房子
否則就不會下手了,
只是在得知還有多種選擇時
真的是很不甘心
如果知道還有很多間可挑
我們絕不會馬上下訂
因為那不只風水不好
連房價都很高
只比旁邊同樣隔局卻沒有瑕疵的房子便宜10-20萬 (忘了講這是透天的)
要不是因為真的很喜歡這個建案、因為只剩兩間房子
我們也不可能輕易的接受這種房子、這種價格
至少也會用時間和他耗
看能不能壓低價格


可能是我們表現的太明顯了
讓人家抓住把柄
才會這樣設計我們


我想藉這個機會告訴各位一樣沒有經驗的大大
以後看房子即使很喜歡也不能馬上拿現金去講價
也不能告訴對方有多少自備款
愈坦誠只會對自己愈不利
一定要有所保留才行
吃了虧之後也要勇敢的為自己發聲
不要默默地承受
有爭取就有機會



感謝大大耐心看完這篇內容
現在又要重新找房子了
想到就累 (已經看了半年了)
如有大大願意教授買屋殺價技巧的
請不吝賜教,謝謝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