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058jerry wrote:當初對我的說法是,只要公司通知交屋的時候有配合順利交屋就會送。如果沒有特殊理由,一直拖著不來交那就不送了。...(恕刪) 喔~~ 換句話說,就是建商叫交屋時,就要乖乖的趕快簽名,不要挑東挑西,就會施捨給一台,那些仔細驗屋,保護自己權利挑東挑西的,可能就會被認定是沒有特殊理由...所以就不送?????可以猜想交屋後 若要報修時會是怎樣的場景了~~合約沒有寫.... 會不會黃牛???? 我看應該是看收錢大爺的心情好壞吧~~
我是路人甲 wrote:喔~~ 換句話說,...(恕刪) 我只是就我的記憶還原特助的說法,當時沒想那麼多,我想他也不是這個意思。驗屋如果有問題當然要要求改正,驗完了排到交屋的時間就配合交屋。收一個交屋禮然後高高興興的搬家,好像沒必要想成這樣吧?
我是路人甲 wrote:喔~~ 換句話說,...(恕刪) 雖然已經進入最後驗屋階段,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假設這事情真的是建商所回覆的說法真的是非常不洽當。其他的真有因為施工品質需改善的住戶就不是客戶嗎,是否真的是看人或看心情在配給呢?
當初中央集塵這個問題是我提出的 因為剛好看到報紙事後我也得到我要的解答了我想說的是買房子是很慎重的事自己應該對自己的交易負責當初建商給合約的時候你就有100%的權利選擇修改合約 談到你想要的答案 甚至你不爽退訂不買都可以已經過了這個階段 還會模糊不清 白紙黑字都給你了 我覺得這是個人的問題 不是建商的問題有的人買大樓會有這樣的心態反正買的不是只有我一戶 就想草率了事到時候發生問題大家一起抗議就好現實是發生問題保障的是有預防的人提供這個觀點供大家參考